正文 孝養第二十五

類別︰子部 作者︰桓寬(漢) 書名︰鹽鐵論

    【題解】封建統治階級為維護其宗法等級制度,防止“臣弒君”、“子弒父”等犯上作亂的

    事情發生,把孝道作為要求人民身體力行的道德規範。西漢王朝宣揚“以孝治天下”,上而最高統治

    者,除開國君主外,其余都在謚號上帶一個“孝”字,以示提倡。在這次鹽鐵會議上,文學和大夫的

    發言,沒有根本性的分歧,只是在如何養親才算盡孝的具體問題上,有所爭議罷了。

    文學曰︰善養者不必芻豢也ヾ,善供服者不必錦繡也。以己之所有盡事

    其親,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勞,猶足以順禮,f菽飲水ゝ,足以致其敬。孔

    子曰︰“今之孝者,是為能養,不敬,何以別乎ゞ?”故上孝養志,其次養

    色,其次養體々。貴其禮ぁ,不貪其養,禮順心和,養雖不備,可也,《易》

    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也あ。”故富貴而無禮,不如貧賤之孝悌

    ぃ。閨門之內盡孝焉,閨門之外盡悌焉い,朋友之道盡信焉,三者,孝之至

    也。居家理者,非謂積財也,事親孝者,非謂鮮肴也,亦和顏色,承意盡禮

    義而已矣。

    【注釋】

    ヾ芻豢︰這里指肉食。

    ゝf菽飲水︰形容飲食很壞,即粗茶淡飯的意思。f,吃。

    ゞ語本《論語•為政篇》。原文是︰“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

    別乎?”“為”,即“謂”。

    々養志︰承順父母的意志辦事。養色︰和顏悅色。養體︰保養父母身體。

    ぁ“其”字原無,今據太玄書室本,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增補。

    あ語本《周易•既濟》。︰夏祭,字又作。,薄。夏時百谷未熟,可以用來祭祀

    的東西不豐厚,比喻貴禮不貴物。

    ぃ悌︰尊敬兄長。

    い閨門︰內室的門。這里指父母的內室。

    【譯文】

    文學說︰善于供養父母的人不一定供給他們肉食,也不一定供給繡有花紋的絲織品衣服。用自

    己所有的一切盡心地供養雙親,這就是最大的孝。所以,平民百姓辛勤勞動就能達到禮的要求,雖是

    粗茶淡飯,也足以表達對父母的孝敬。孔子說︰“今天的孝子,對父母只是供養,而不恭敬,和飼養

    動物又有什麼區別呢?”所以第一等的孝是承順父母的意志,其次是對父母要和顏悅色,再次是保養

    父母的身體。以禮為貴,不貪圖供養東西的多少,只要遵守禮義使父母順心,供養的東西雖不齊全,

    也是孝。《易經》上說︰“東邊鄰居殺牛的肉,不如西邊鄰居夏祭的菜好吃。”所以,如果富貴而不

    講究禮,還不如貧窮低賤的人家講究孝悌好。在家里孝敬父母;在外面遵守兄弟的禮節;對朋友講究

    信義,做到這三條,就是最好的孝。管理家庭,不是講積累財富多少,孝順父母,不是說要有鮮美的

    食品,而是要和顏悅色,承順父母的旨意,真正做到符合禮義罷了。

    丞相史曰︰八十曰耋,七十曰耄ヾ。耄,食非肉不飽,衣非帛不暖ゝ。

    故孝子曰甘毳以養口ゞ,輕暖以養體。曾子養曾皙々,必有酒肉。無端ぁ,

    雖公西赤不能以為容あ。無肴膳,雖閔、曾不能以卒養ぃ。禮無虛加,故必

    有其實然後為之文い。與其禮有余而養不足,寧養有余而禮不足。夫洗爵以

    盛水ぅ,升降而進糲う,禮雖備,然非其貴者也。

    【注釋】

    ヾ耋(di6)︰年老者之稱,歷來說法不一。有說六十曰耋,見《左傳》正義及《公羊傳•宣公

    十二年》何休注。有說七十曰耋的,見《易•釋文》引馬融注及《詩》正義引《左傳》服虔注。又有

    說八十曰耋的,見《爾雅•釋言》郭注及《詩經•秦風•車鄰》毛《傳》。耄,見《未通篇》注釋。

    ゝ《孟子•盡心篇下》︰“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飽。”《禮記•王制》︰“六十非肉不

    飽,六十非帛不暖。”

    ゞ曰︰與爰通,于是。毳︰同“脆”。甘毳,又甜又脆的食物。

    々曾子,見《相刺篇》注釋。曾皙︰曾參的父親,名點,字皙,也是孔丘的弟子。

    ぁ端,玄黑色禮服。︰同“冕”,禮帽。端,絲綢衣帽。《論語•先進篇》“‘赤!

    爾何如?’對曰︰‘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

    あ公西赤︰姓公西,名赤,字子華,春秋時魯人,孔丘的弟子。“以”下原有“養”字,今據

    張敦仁說校改。

    ぃ“卒養”原作“養卒”,今據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乙正。張敦仁曰︰“案此亦改而

    是者。”

    い“文”字原作“父子”二字,今據黃季剛說校改。

    ぅ爵︰酒杯。

    う升降︰指父母升堂高坐,兒女起伏敬拜的樣子。

    【譯文】

    丞相史說︰80 歲的老人叫耋,70 歲叫耄。7O 歲以上的人不吃肉食不飽,不穿綢緞不暖和。所以

    孝子于是用美味的食物來供養父母,用質輕而保暖的衣服來保養父母的身體。曾參奉養他父親曾皙,

    每頓飯都有酒肉。沒有絲綢的衣服帽子,就是公西赤也不能用空洞的容貌禮義來達到養親的目的。沒

    有好飯食,就是閔子騫、曾參也不能完成養親的任務。禮不是空洞的,必須有它實在的內容,然後才

    能成為禮儀。與其禮有余而供養的東西不足,寧可供養有余而禮不足。一個人恭敬地洗了酒杯,但盛

    的是水,請父母高坐,送上的卻是粗茶淡飯,禮雖然俱備了,然而這樣做並不是可貴的。

    文學曰︰周襄王之母非無酒肉也ヾ,衣食非不如曾皙也,然而被不孝之

    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君子重其禮,小人貪其養,夫嗟來而招之ゝ,投

    而與之,乞者由不取也。君子苟無其禮,雖美不食焉。故禮主人不親饋ゞ,

    則客不祭。是饋輕而禮重也。

    【注釋】

    ヾ周襄王︰周惠王子,姓姬名鄭。姬鄭親母早死,繼母叫惠後。惠後生叔帶,曾與姬鄭爭王位。

    惠王死後,姬鄭即位(襄王),養其繼母,叔帶勾結戎、翟攻打襄王,襄王向晉國求救,晉文公殺了

    叔帶。事見《公羊傳•僖公二十四年》。說襄王不孝,即指襄王不孝繼母惠後。文中謂“父母”者,

    連類而言

    ゝ嗟來︰喂,來吧!不敬的口氣。

    ゞ《禮記•坊記》︰“故食禮,主人親饋,則客祭;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故君子苛無禮,

    雖美不食焉。”饋︰古代祭祀的供品。

    【譯文】

    文學說︰周襄王的母親不是沒有酒肉吃,穿吃不是不如曾皙供養父母,然而周襄王卻背著不孝

    的惡名,這是因為他不能按照禮義侍奉父母。君子重視的是禮義,小人貪圖的是供養。將人吆喝過來,

    扔給他東西,就是連要飯的人也不會要的。假如不符合禮儀,即使是美味的食物,君子也是不吃的。

    所以主人不親自按禮儀擺設祭品,則客人就不行祭禮。這是因為祭品輕而禮儀重的緣故。

    丞相史曰︰孝莫大以天下一國養ヾ,次祿養,下以力。故王公人君,上

    也,卿大夫,次也。夫以家人言之ゝ,有賢子當路于世者ゞ,高堂邃宇々,

    安車大馬,衣輕暖,食甘毳。無者ぁ,褐衣皮冠,窮居陋巷,有旦無暮,食

    蔬糲葷茹あ,臘而後見肉ぃ。老親之腹非唐園い,唯菜是盛。夫蔬糲,乞

    者所不取,而子以養親,雖欲以禮,非其貴也。

    【注釋】

    ヾ《孟子•萬章篇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

    ゝ家人,見《禁耕篇》注釋。

    ゞ“子”下原有“者”字,今據盧文、俞樾說校刪。當路︰身居顯要地位、掌握權力的意思。

    々邃宇︰深廣的住宅。邃,深遠的意思。

    ぁ“無”下原有“厭”字,今據俞樾、張敦仁說校刪。

    あ“蔬”原作“■”,今改,說見《論誹篇》注釋。“糲”下原有“者”字,今據盧文、張

    敦仁說校刪。葷︰指蔥韭等蔬菜。茹︰吃。“蔬糲葷茹”,形容吃粗糧雜菜的意思。

    ぃ︰春秋時楚國的風俗。以二月祭飲食之神曰“”。臘︰冬季十月間祭祀百神的節

    日(秦始皇改在十二月)。“臘”,這里表示節日。“肉”下原有“害”字,今據黃季剛、陳遵默

    說校刪。

    い唐園︰指蔬菜園子。

    【譯文】

    丞相史說︰用整個天下或一國的財富來供養父母,是最大的孝,其次是用做官所得的俸祿來供

    養父母,最次的是用勞動所得來供養父母。所以國君王公們是最孝的,其次是卿大夫。以庶人來說,

    如果有個有出息的兒子在朝廷里做官,就可以住高大的堂屋和深廣的住宅,乘坐舒適的車子和騎高頭

    大馬,穿又輕又暖的衣服,吃又甜又脆的食物。沒有兒子做官的,只好穿粗布衣服,戴獸皮做的帽子,

    貧困地住在窮街陋巷里,吃了早餐,沒有晚餐,吃的是粗糧雜菜,只有在節日時,才能見到點肉。年

    老父母的肚了不是菜園子,盛的卻是菜。那些雜菜粗飯,連乞討的人都不要,而做兒子的卻拿來奉養

    雙親,雖然盡心按照禮儀去做,但這並不可貴。

    文學曰︰無其能而竊其位,無其功而有其祿,雖有富貴,由跖、之養

    也ヾ。高台極望,食案方丈ゝ,而不可謂孝。老親之腹非盜囊也,何故常盛

    不道之物?夫取非有非職,財入而患從之,身且死禍殃,安得臘而食肉?

    曾參、閔子無卿相之養,而有孝子之名;周襄王富有天下,而有不能事父母

    之累。故禮菲而養豐,非孝也。掠鋃匝郟 切 病br />
    【注釋】

    ヾ“由”,同猶。跖、︰即柳下跖和莊,見《力耕篇》注釋。

    ゝ食案方丈︰比喻豐富的食物。食案,一種短腿的飲食用具。

    ゞ“掠鎩痹 鰲鎩保 翊踴萍靖賬敵8摹br />
    【譯文】

    文學說︰沒有才能而竊取官位,沒有功勞而享有俸祿,雖然有富貴,如同跖、那樣供養雙親,

    讓父母住在能看到很遠的高樓上,吃著一大桌豐盛的飯菜,但不能說是孝。年老父母的肚子,不是盜

    賊的口袋,為什麼裝著不義之物?這種人拿的不是自己所有和職分內的東西,財物到手,禍患也就跟

    隨而來,父母都要跟著他們死于禍殃,哪里還能在節日時吃肉呢?曾參、閔子騫沒有像卿相那樣奉孝

    父母,而有孝子的美名;周襄王雖然有天下的財富,但有不孝順父母的罪名。所以禮義菲薄而奉養的

    東西豐盛,不是孝。把大糧倉的糧食都用來奉養父母,也不算是孝。

    丞相史曰ヾ︰上孝養色,其次安親,其次全身。往者,陳余背漢,斬于

    水ゝ,五被邪逆ゞ,而夷三族々。近世主父偃行不軌而誅滅ぁ,呂步舒弄

    口而見戮あ,行身不謹,誅及無罪之親。由此觀之,虛禮無益于己也。文實

    配行,禮養俱施,然後可以言孝。孝在于實質,不在于飾貌;全身在于謹慎,

    不在于馳語也ぃ。

    【注釋】

    ヾ“相”下原無“史”字,今據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及張敦仁說校補。

    ゝ陳余︰秦朝大梁人,與張耳都以罪為秦始皇所懸賞通緝,後投機混入陳勝、吳廣農民起義隊

    伍,他主張分封六國貴族後代,遭到陳勝拒絕。劉邦聯合他攻打項羽時,他背信棄義,後在水被韓

    信所殺。見《史記•張耳陳余列傳》。“”原作“Z”,正嘉本、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都

    作“”。案《史記》、《漢書•陳余傳》都作“”。唐人俗寫“氐”為“互”,因誤為“Z”,

    今改。

    ゞ五被︰即伍被,“五”、“伍”古字通。被︰西漢楚人,曾任淮南王劉安的中郎,因參加劉

    安叛亂,妄圖搞分裂割據,未得逞,被殺,他的三族也被誅滅。事詳《漢書•伍被傳》。

    々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

    ぁ主父偃︰漢代齊國臨淄人。西漢文帝時,他因告發燕王、齊厲王作風敗壞,被儒生公孫弘謀

    害。(見《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和《齊悼惠王世家》)這里的“行不軌”應為“弄口”,參閱《利

    議》第二十七。

    あ呂步舒︰西漢廣川(今河北省棗強縣)人,董仲舒的弟子,曾任丞相長史。據《漢書•五行

    志七上》記載︰“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並未言其“弄口見戮”事。這里的“弄口”,

    就是“行不軌”。弄口,搬弄口舌。

    ぃ馳語︰耍嘴皮。馳,疾快。

    【譯文】

    丞相史說︰最好的孝是使父母心情愉快,其次是使父母安定,再次是保全父母身體。從前陳余

    背叛漢朝,在水被斬,伍被邪惡叛逆,被滅了三族。不久前主父偃搬弄口舌被處死,呂步舒行為不

    正而被殺。自己的行為不謹慎,連累了無罪的親人。由此看來,講究虛假的禮儀對自己是沒有益處的。

    形式和實際要配合在一起,禮儀和奉養都要實行,然後才可以談得上孝。孝在于實質,不在于表面裝

    得好看;保全父母在于謹慎,不在于耍嘴皮。

    文學曰︰言而不誠,期而不信,臨難不勇,事君不忠,不孝之大也ヾ。

    孟子曰︰“今之士,今之大夫,皆罪人也。皆逢其意以順其惡ゝ。”今子不

    忠不信,巧言以亂政,導諛以求合。若此者,不容于世。《春秋》曰︰“士

    守一不移,循理不外援,共其職而已ゞ。”故位卑而言高者,罪也々,言不

    及而言者,傲也ぁ。有詔公卿與斯議,而空戰口也。

    【注釋】

    ヾ《禮記•祭義篇》︰“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居處

    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

    者不遂,災及于親,敢不敬乎?”

    ゝ“逢”原作“達”,今據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楊沂孫本校改,與《孟子》合。《孟

    子•告子下》︰“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又曰︰“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惡。”

    ゞ《左傳•文公元年》︰“要結外援。”又《昭公二十六年》︰“國有外援,不可瀆也。”

    々《孟子•萬章下》︰“位卑而言高,罪也。”

    ぁ《論語•季氏篇》︰“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釋文》︰“‘躁’魯讀為‘傲’。”《荀

    子•勸學篇》也作“傲”。

    【譯文】

    文學說︰說話不誠實,約會不守信用,臨難不勇敢,侍奉君主不忠誠,是最大的不孝。孟子說︰

    “當今的士,當今的大夫,都是有罪的人。他們逢迎君主的意圖,順從君主去干壞事。”現在你們不

    忠不信,花言巧語擾亂朝政,用阿諛奉承求得主子的歡心。像這樣的人,在社會上是不能容身的。《春

    秋》上說︰“士堅持一定的信仰不動搖,遵循禮義不追求別的東西,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所以地位低賤而高談闊論的人有罪,不到應該發言的時候卻要說話的人是驕傲。皇帝有詔書叫公卿和

    我們議論國事,而你們卻空口打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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