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方自原論中第十卷采附于此)小柴胡湯內。加芒硝六兩。余根據前法。服不解。更服。
內台方議問曰。潮熱者。實也。即實且熱。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氣湯下之。卻用芒硝。何也。答曰潮熱雖實。
奈何先以丸藥。傷動髒腑。再用大黃下之。則脾氣傷而復成壞證。只得用芒硝以浸潤之而取利也。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此條乃太陽病並于少陽。兼入胃府之證。傷寒八九日。若似乎可下矣。既下之後。而胸滿雲雲者此下之不得其宜。
陽熱乘虛入里。而客于胸中。故煩滿也。驚者。心惡熱而神不安也。小便不利者。膀胱約而水不行也。惟煩滿。故熱入于胃而譫語。惟小便不利。故濕漬于脾。脾困。則四肢不健運。而身重不可轉側。與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者。外以解熱邪。
內以除水濕。兼鎮浮越之氣而補其中州之虛也。上二條證並下方自太陽中篇移附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