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附昔賢治厥陰病方論變法 (直格)黃連解毒湯方

類別︰子部 作者︰清•汪琥 書名︰傷寒論辯證廣注

    黃連(去須)黃柏黃芩大梔子(各半兩)上銼如麻豆大。每服五錢。水一盞。煎至四分。絞取汁。溫服無時。日三四服。以效為度。

    琥按上劉氏論熱厥一條。可為暢發仲景之旨。無余蘊矣。但其用藥有治氣分。熱而發厥者。有治血分熱而發厥者。

    學人所宜分別。有如解毒湯。承氣湯。此治血。分熱之藥也。白虎湯。六一散。此治氣分熱之藥也。又涼膈散。及解毒湯。加甘遂末。此氣血兼走之藥也。倘一概混用。不無有誤。余以邪傳厥陰。病熱已久。其人真陰之氣有限。若大承氣三一承氣湯中芒硝。宜審用之。

    婁全善雲。熱厥者。國中病。必身熱頭痛。外別有陽證。二三日。至四五日。方發厥。兼熱厥者。厥至半日。卻身熱。蓋熱氣深。方能發厥。須在二三日後也。若微厥。卻發熱者。熱淺故也。其脈雖伏。按之而滑者。為里熱。其人或畏熱。或飲水。或揚手擲足。煩躁不得眠。大便秘。小便赤。外證多昏憒者。知其熱厥也。白虎承氣湯。隨證用之。

    琥按上婁氏論。及所用之藥。與朱奉議所言熱厥之義相仿。至其辯二三日。四五日。又言國中病。必身熱頭痛。

    方能發厥。此皆闡揚仲景極切要處。

    或問厥陰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不欲食。食則吐蛔。此熱郁于胃而吐長蟲也。諸家皆以仲景治蛔厥證。

    烏梅丸主之。是邪非邪。余答雲。烏梅丸治胃中虛冷而蛔厥。乃厥陰直中之寒證也。今者邪傳厥陰。胃中實熱火氣上逆。

    故暴饑欲食。復不能食而吐蛔也。烏梅丸中。如桂附細辛辛熱之劑太甚。何可用邪。陶尚文秘方。有理中安蛔散。方中用參術為主。余復嫌其太補。緣立清中安蛔湯以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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