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導官句盾二條

類別︰子部 作者︰唐•張 書名︰龍筋鳳髓判

    導官署令姚泰盜用進米二十石,上米估四十五價,次絹估三十價,斷絞不伏。

    務農重谷,曠代之彝典,稅熟貢新,經邦之雅訓。金不可食,輕瑞銑以投龜[蛙],玉不可衣,棄和珍以抵鵲。一日不作,天下受其饑,三載斯盈,海內沾其潤。磨蜃而耨,百谷所以繁滋,驅象而耕,三農以之告稔。彩雞屢見,非無白壤之儀,春鳥不鳴,自有黃雲之應。姚泰策名列署,受委導官,專司瑞鵲之禾,實主鳴蟬之稻。赤烏集耨,冰粟千倉,黃雀隨犁,秋苗萬畝。五種燕頷之粲,粒若流珠,六月糶白之租,精如散玉。豈得安定之麥,不進中宮,長安之米,竊留私室。刑名極峻,法焉可逃,情狀難容,死有余譴。但平贓定律,必依高估,供進所須,宜從極價。論次縑則,狀當絞,坐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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