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籍田親蠶二條

類別︰子部 作者︰唐•張 書名︰龍筋鳳髓判

    廩犧令王堯上封事準禮諸侯九推,今之刺史,古之諸侯,今刺史無籍田處,不可以訓農。

    漢書十志,農為有國之基,洪範九疇,食是生人之命。由是古之聖主,躬事三推,昔者明王,親行萬乘。鼉鼓振地,鸞輿動天,聳鳳蓋以來雲,建龍旗而拂日。青壇岳立,翠幕煙平,百司于是駿奔,三公以之肅事。紺轅黛耜,克臻應劭之儀,綠耦朱,允備曹褒之禮。周宣王之寢廢,自有前譏,漢文帝之遵崇,斯為後則。王堯職參廩署,位掌甸師,欽承北極之尊,只奉東郊之典,欲使載芟之詠,無替于前修,保介之容,有崇于古訓。潘岳創賦,備陳執耒之端,曹植為文,具述躬耕之美。以今之刺史,古之諸侯,既稱字養之官,實曰教人之首。若令勸沮,必在躬親。此雖識于朝三,猶未聞于暮四。只若壇飛羽爵,便為勸稼之方,門列春牛,即是趨農之候。更施別法,于是為煩。

    皇後親蠶,諸侯之小君,古者亦有蠶室,今廢其事,不可以率下。

    平土就蠶,彰乎曩烈,亙山成繭,著自前書。爰崇黻冕之宜,遂展鞠衣之範。暨乎姑洗應律,甲乙司辰。鳴鳩醉椹之朝,戴勝降桑之日,鴛帷就列,一十四位導其前,服斯臨,百二十官隨其後。鑾鑣順動,翠蓋郁其參差,鳳轄徐飛,翟羽紛其容裔。懿筐是執,柔桑是攀,勸以兒女之蠶,收其園客之繭。三盆事畢,可獻之于王公,五[六]服功成,可陳之于宗廟。昔三王季末,五霸陵遲,禮樂自出于諸侯,征伐不由于天子,遂令列國命婦,竊三宮之禮容,連伯嬪嬙,僭九重之秘式。聖朝八同貫,四海為家,芟往帝之澆風,削前王之弊政。自我作古,何禮之拘,化俗調氓,斯為折中。王堯所請,理未通方,如愚所裁,告記為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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