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有所奪,必有所予。予之者未至,而奪之者先行,人情不安也。游手可抑也,亦不可盡抑也。無田與之耕,而欲閑民之不游手,勢不可也。故善抑游手者,莫若井天下之田也。仇餉可責也,亦不可以遽責也。無粟與之食,而欲饑民之不仇餉,勢不可也。故善責仇餉者,莫若足天下之食。田一井而天下自爾無游手,何用抑歟?食一足而天下自爾無仇餉,何用責歟?
縉紳士夫固非齊民之比,而人情不甚相遠。愚嘗怪今之議者,徒知奪之之說,而未知予之之說。往往今日奏一議,欲律天下之貪;明日奏一議,欲起天下之偷。吾恐法外之奸愈生,令行而詐愈起。將至于用齊人之鼎鑊、漢人之矣。孝宣嘗增吏祿矣。百石以下則益之,百石以上則不增也。光武亦嘗增吏祿矣。千石以上反減于西京;六百石以下,乃增于舊秩。二君之意,豈輕其大而重其小哉?誠以大吏祿賜有余,而小吏廩食不給也。
王荊公雲︰“方今制祿,大抵皆薄。州縣之吏,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欲其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貲產;官小者,販蠰乞丐,無所不為。則偷墮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職業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士之貧者,扶老攜幼,千里而就一官,祿既薄矣,而又州縣之匱乏者,上官之私怒而不悅者,有終歲不得一金。且夫假貸以往也,饑寒以居也,狼狽以歸也。非大賢君子,誰能忍爾?而曰︰“爾無貪!我有法!”豈理也哉!是故莫若均天下利祿,使其至遠者,如其近者;增其寡者,如其豐者。如此而猶不改,則吾之法一用而天下服矣。
三代之井田,齊之內政,唐之府兵與夫口分世業之法,當是時不聞有游食冗食之民也。今日地少而民多,欲耕無田,欲蠶無桑,欲樵無山,欲漁無水,欲坐而(作)﹝賈﹞無肆,欲負而販無市。則食于丐,食于兵,食于倡優,食于胥史,食于巫覡,食于淫祀之祝,食于佛老之使令,無疑也。彼冒愧而為之,活旦莫焉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