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 典禮音律(二) 磬

類別︰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書名︰宋朝事實類苑

    獨異志雲︰『唐承隋亂,樂散失,獨無征音,李嗣真密求得之。聞弩營中砧聲,求得喪車一鐸,人振之,于東南隅果有應者。掘之得石一段,裁為四具,以補樂之闕。』此妄也,聲在短長厚薄之間,故考工記︰磬氏為磬,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磨其毫末則聲隨而變,豈有帛砧裁琢為磬,而尚存故聲哉?兼古樂宮商無定聲,隨律命之,迭為宮征。嗣真必嘗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既雲裁為四具,則是不獨補征聲也。

    二

    國史纂異雲︰『潤州曾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晉某歲所造也。是歲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三,宜于黃鍾東九尺掘,必得焉。」求之,果如其言』,此妄也。法月律為磬,當依節氣,閏月自在其間。閏月無中氣,豈當月律?此懵然者為之也。扣其一,安知其是晉某年所造?既淪陷在地中,豈暇復按方隅尺寸埋之,此欺誕之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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