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 典禮音律(二) 律呂

類別︰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書名︰宋朝事實類苑

    漢志︰『陰陽相生,自黃鍾始,而左旋八八為五。』八八為五者,謂一上生與一下生相間。如此則自大呂以後,律數皆差,須自蕤賓再上生,方得本數,此八八為五之誤也。或曰︰『律無上生呂之理,但當下生而用濁倍。』二說皆通,然至蕤賓清宮生大呂清宮,又當再上生,如此時上時下,即非自然之數,不免牽合矣。自子至巳為陽律陽呂,自午至亥為陰律陰呂。凡陽律陽呂皆下生,陰律陰呂皆上生,故巳方之律,謂之中呂,言陰陽至此而中也。至午則謂之蕤賓,陽常為主,陰常為賓,蕤賓者,陽至此而為賓也。納音之法,自黃鍾相生,至于中呂而終,謂之陽紀。自蕤賓相生,至于應鍾而終,謂之陰紀。蓋中呂為陰陽之中,子午為陰陽之分也。

    二

    漢志言數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動于子,參之于丑得三,又參之于寅得九,又參之于卯得二十七。歷十二辰,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鍾于子,化生萬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呂長短體立成法耳,別有何義?為史者但見其數浩博,莫測所用, 【明抄本作『由』。】 乃曰︰『此陰陽合德,化生萬物者也。』嘗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搗帛杵,不識,持歸以示鄰里,大小聚觀,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後有一書生過,見之,曰︰『此靈物也。吾聞防風氏身長三丈,骨節專車,此防風氏脛骨也。』鄉人皆喜,築廟祭之,謂之脛廟。班固此論,亦近乎脛廟也。


如果你對宋朝事實類苑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宋朝事實類苑》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