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血絡論第三十九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靈樞識

    奇邪

    張雲。即繆刺論所論奇病也。在絡不在經。行無常苦。故曰奇邪。

    血絡

    志雲。血絡者。外之絡脈、孫脈。見于皮膚之間。血氣有所留積。則失其外內出入之機。

    血少黑

    甲乙。少、作出。是。

    蒼蒼者

    甲乙。者上有然字。是。

    煩悅

    諸本悅作。此本誤。當改。

    脫氣則僕

    張雲。氣雖盛而血則虛者。若瀉其氣。則陰陽俱脫。故為僕倒。

    久則為腫

    志雲。其不新飲者。身中有水。久而為腫。蓋言血乃水谷之津液所化。若不新飲而出為汗者。乃身中之水也。簡案、此答上文半為汁者之問也。腫、乃水腫之謂。

    氣先行故腫

    簡案、此答上文發針而腫者之問也。腫乃針痕腫起之謂。與上節異義。

    刺之血出多色不變

    甲乙無血出多色四字。簡案、此答上文。而色不變。而煩者之問也。乃血出多三字衍文。

    故煩悶

    張本。悶、作。

    陰陽俱有余

    張雲。經絡之病。俱有余。

    相之奈何

    馬雲。相、視也。

    血脈者

    (止)

    各如其度

    甲乙無者字。則而、作刺而。馬雲。此言視血絡之法也。則、側同。必側其針。

    以迎而瀉之。志雲。盛堅橫以赤者。血盛于脈中也。上下無常處者。血氣之流行也。小者如針。留血之在孫絡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經隧也。數者血脈出入之度數。張雲。若失其數。而反其法。則為僕為脫。為虛為腫等證。各如刺度以相應也。

    肉著

    馬雲。著、著同。張雲。肉著者。吸著于針也。針入而熱。肉必附之。故緊澀難轉而堅不可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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