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府正脈道藏熊本無篇字。志本無論篇二字。
酸入于胃
(止)
故癃
甲乙無以收上之兩焦六字。膀胱下有之胞二字。馬雲。酸之氣味。滯澀而收斂。
既入于胃之中脕。則上兩焦。即上中二焦也。其氣味弗遽能出入。乃留于胃中。久則胃中和溫而下注膀胱。膀胱為胞之室。胞在其中。其體薄。其氣懦。得此酸味。則縮而且綣。所以約而不通。水道不行而為癃也。張雲。
綣、不分也。約、束也。癃、小水不利也。味過于酸。則上之兩焦。弗能出入。若留于胃中。則為吞酸等疾。
若胃中溫和不留。則下注膀胱。膀胱得酸則縮。故為癃也。愚按、胞、溲脬也。類纂曰。膀胱者。胞之室。王安道又有胞居膀胱之室之說。甚屬不經。夫胞即膀胱。膀胱即胞也。焉得復有一物耶。簡案、懦、音儒。說文。
駑弱也。又音軟。又作。玉篇。弱也。縮綣。馬雲。連讀為是。說文。新附字。繾綣不相離也。又釋名。繾綣束縛也。張注。縮下為句。非。
陰者
(止)
走筋矣
甲乙終下有聚字。張雲。陰者。陰器也。積筋者。宗筋之所聚也。肝主筋。
其味酸。故內為膀胱之癃。而外走肝經之筋也。又宣明五氣篇曰。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咸入于胃
(止)
走血矣
甲乙注于脈則血氣走之。作注于諸脈。脈者血之所走也。十一字。則凝凝則作則血則胃中汁以下八字。無。又走血矣下。有腎合三焦。血脈雖屬肝心。而為中焦之道。故咸入而走血矣。四句。張雲。血為水化。咸亦屬水。咸與血相得。故走注血脈。
若味過于咸。則血凝而結。水液注之。則津竭而渴。然血脈必化于中焦。故咸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氣篇曰。
咸走血。血病無多食咸。簡案、咸入于胃。其氣上走中焦。又上文雲。酸入于胃雲雲。上之兩焦。弗能出入。
此似胃與中焦。所指各異。然考下文辛入于胃。苦入于胃。甘入于胃。每章必有此一句。則殆似章首標識。故雲胃。雲中焦。雲兩焦。宜無異義。前注未疑及之。錄以俟考。
辛入于胃
(止)
與汗俱出
甲乙。燻之、作燻至營衛四字。洞心、注雲洞。一作。馬雲。辛入于胃。
其氣必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氣而運諸陽者也。故辛味既走于上焦。則不得不走于氣耳。如姜韭者。氣味之辛者也。衛氣由下焦而生。亦必出而行于分肉之間。所以不時受此辛味之氣也。惟此姜韭之氣。久留心下。則物在心下。而氣燻于上焦。上焦氣湊。心內似空。故多食辛者。必洞心也。且此辛氣與心中之氣。相得而俱行。
辛入則汗必出。汗之出者。以氣之出也。其心安得而不洞。宣明五氣篇雲。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張雲。洞心。透心若空也。甲乙注千金雲。辛入胃而走氣。與氣俱出。故氣盛。
苦入于胃
(止)
知其走骨也
甲乙下脕下有下脕者三字。變上有氣字。復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馬雲。苦入于胃。而胃中五谷之氣。皆不能勝此苦味。故苦入下脕。則上中下焦之氣皆閉而不通。遂使五谷在胃者。氣味不知所以變而為嘔也。況齒者。乃骨之所終。故苦入則走骨。走骨則走齒。今入而復出者。即從齒出也。宣明五氣篇雲。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志雲。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復出于上。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簡案、變嘔即嘔變。佛典有變吐之文。可以證焉。張雲。其變為嘔。非也。入而復出未詳。
據甲乙乃似苦味之氣入而復出。為齒黧黑疏豁之義。
甘入于胃
(止)
故甘走肉
甲乙。弱小、作弱少。留于胃中者。者上有甘字。潤下無者字。作悶。其氣外通于肉以下。作其氣通于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余。蓋皮雖屬肺。與肉連體。故甘潤肌肉並皮也三十二字。蟲、馬本作蠱。注。蠱、作蟲。張雲。甘性柔緩。故其氣弱小。不能至于上焦。味過于甘。則與谷氣留于胃中。令人柔潤而緩。久則甘從濕化。致生諸蟲。蟲動于胃。甘緩于中。心當矣。、悶也。甘入脾。脾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氣篇曰。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