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本無篇字。
清冷之台
(止)
何氣使然
甲乙作青霄之台。自上、作自止。張雲。台之高者其氣寒。故曰清冷之台。
凡人登高博望。目見非常之處。無不神魂驚蕩。而心生眩惑。故特借此以問其由然也。
上注于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
甲乙。窠、作裹。馬雲。精、楮同。張雲。為之精、為精明之用也。
窠者、窩穴之謂。眼者、目之總稱。五髒六腑之精氣。皆上注于目。故眼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志雲。精、精明也。窠、藏也。簡案、脈要精微論雲。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
如是則精衰矣。是也。馬注誤。
瞳子
張雲。眸子也。骨之精主于腎。腎屬水。其色玄。故瞳子內明而色正黑。簡案、慧琳一切經音義雲。楮者、珠子也。纂韻雲。眼黑楮也。古人呼為眸子。俗謂之目瞳子。亦曰目瞳人也。論文謂之眼根。銀海精微雲。瞳人為水輪。屬腎水是也。
黑眼
張雲。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于肝。肝色青。故其色淺于瞳子。簡案、銀海精微雲。黑楮為風輪。屬肝木是也。
血之精為絡其窠
甲乙。絡其窠、作其絡。馬雲。心主血。血之精為絡。所以絡其窠也。簡案、其窠、張志接下句雲。窠氣者。言目窠之氣。非也。銀海精微雲。大小為血輪。屬心火是也。
白眼
甲乙。白、作楮。馬雲。肺主氣。氣之精為白眼。簡案、銀海精微雲。白為氣輪。屬肺金是也。
為約束
張雲。約束、眼胞也。能開能闔。為肌肉之精。主于脾也。志雲。約束者。目之上下綱。肌肉之精為約束。脾之精也。
裹擷
(止)
出于項中
甲乙。擷、作契。張雲。擷、爻結切。以衣衽收物謂之擷。脾屬土。所以藏物。故裹擷筋骨血氣四髒之精。而並為目系。以上出于腦項之閭。簡案、擷、韻會。奚結切。音。將取也。又與同。以衣貯物。而報其衽也。張注本于此。今考擷、纈通。纈、說文。結也。一切經音義雲。纈、賢結反。以絲縛繒染之。解絲成文曰纈。乃退出之義也。銀海精微雲。上下胞瞼為肉輪。屬脾土是也。馬雲。後世五輪之說。似是而不典。當以此義為正。考銀海精微等所載。五輪之說。乃與本節之旨不相詭。不可為之典也。但八廓之說。無所見于古經。
故邪中于項
(止)
見兩物
甲乙。項、因、作頭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
則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楮。則其楮所中者。不相比則楮散。張雲。前邪字邪氣也。後邪字與斜同。邪氣中于風府、天柱之間。乘其虛則入腦連目。目系急則目眩楮斜。故左右之脈。互有緩急。視歧失正。則兩楮之所中于物者。不相比類。而各異其見。是以視一為兩也。此承帝問而先發邪氣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見非常者。亦猶外邪之屬耳。志雲。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為邪所中。則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簡案、經文恐有脫誤。注亦似牽強。當以甲乙為正。許氏本事方雲。荀牧仲項年常謂予曰。有人視一物為兩。醫者作肝氣有余。故見一為二。教服補肝藥。皆不驗。此何疾也。
予曰。孫真人雲雲。楮散則歧。故見兩物也。令服驅風入腦藥。得愈。
所常營也
張本無也字。
陰陽合傳而精明也
甲乙。傳、作揣。志雲。陰乃肝腎。陽乃心肺。故陰陽相合。傳于目而為楮明也。
神精亂而不轉
甲乙作神分精亂而不揣。
東苑
馬雲。清冷之台。東苑之所有也。
心有所喜
(止)
甚者為惑
甲乙。感、作惑。張雲。偶為游樂。心所喜血。忽逢奇異。神則惡之。夫神有所惡。則志有不隨。喜惡相感于卒然。故精氣為亂。去之則神移。神移則復矣。間者言其未甚也。亦足相迷。況其甚者。能無惑乎。
上氣不足
(止)
故善忘也
張雲。下氣有余。對上氣不足而言。非謂下之真實也。心肺虛于上。營衛留于下。則神氣不能相周。故為善忘。陽衰于上之兆也。
精氣並于脾
(止)
故不嗜食也
甲乙。寒、作塞。簡案、諸注順文詮釋。義殆難通。豈有胃熱而胃脕寒之理乎。當以甲乙為正。蓋胃熱故善饑。胃脕塞故不嗜食。
衛氣不得入于陰
(止)
故目不瞑矣
張雲。衛氣晝行于陽。夜行于陰。行陽則寤。行陰則寐。此其常也。
若病而失常。則或留于陰。或留于陽。留則陰陽有所偏勝。有偏勝則有偏虛。而寤寐亦失常矣。志雲。陰蹺、陽蹺。並會于足太陽之楮明。衛氣行陽行陰。皆從目以出入。故曰目者。
營衛魂魄之所常營也。
衛氣留于陰
(止)
故目閉也
甲乙。留、作行。行、作入。張雲。此言因病而目有不能開視。及病而多寐者。以衛氣留于陰分。陰蹺滿而陽氣虛耳。觀寒熱病篇曰。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于目內。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即此上文兩節之義。
此人腸胃大
(止)
故多臥矣
甲乙。濕、作澀。更有澀則二字。下濕字亦作澀。不精、注一作不清。
馬本。衛氣、作胃氣。誤。張雲。解、利也。腸胃大則陰道迂遠。肉理濕滯不利。今人有飽食之後。即欲瞑者。
正以水谷之悍氣。暴實于中。則衛氣盛于陰分。而精陽之氣。有不能勝之耳。世俗但呼為脾倦。而不知其有由然也。
故少瞑焉
甲乙。瞑、作臥。
其非常經也
張雲。言其變也。蓋以明邪氣之所致然者。
邪氣留于上
(止)
卒然多臥焉
張雲。、焦同。邪氣居于上焦。而加之飲食。則衛氣留閉于中。不能外達陽分。故猝然多臥。然有因病而不能瞑者。蓋以邪客于髒。則格拒衛氣。不得內歸陰分耳。
治此諸邪
馬雲。自大惑論善忘以下七項。張雲。統言本論八證也。
先其髒腑
(止)
定乃取之
志雲。先其髒腑者。先調其五髒六腑之精氣神志。誅其小過者。去其微邪也。後調其氣者。調其營衛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樂。定其灸刺熨引。甘藥醪醴以取之。蓋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營衛血氣之所營也。故志苦則傷神。形勞則傷精氣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