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順命 第七十

類別︰經部 作者︰董仲舒(漢) 書名︰春秋繁露

    父者,子之天也;天者(1),父之天也。無天而生,未之有也。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獨陰不生,獨陽不生,陰陽與天地參然(2)後生。故曰︰父之子(3)也可尊,母之子(4)也可卑。尊者取尊號,卑者取卑號。故德侔(5)天地者,皇天右(6)而子之,號稱天子。其次有五等之爵以尊之,皆以國邑為號。其無德于天地之間者,州國人民,甚者不得系國邑。皆絕骨肉之屬,離人倫,謂之閽(7)盜而已。無名姓號氏于天地之間,至賤乎賤者也。其尊至德(8),巍巍乎不可以加(9)矣;其卑至賤,冥冥(10)其無下矣。《春秋》列序位卑尊之陳,累累乎可得而觀也。雖暗且愚,莫不昭然。公子慶父(11),罪亦不當系于國,以親之故為之諱,而謂之齊仲孫,去其公子之親也。故有大罪,不奉其天命者,皆棄其天倫。人于天也,以道受命;其于人,以言受命。不若(12)于道者,天絕之;不若于言者,人絕之。臣子大受命(13)于君,辭而出疆,唯有社稷國家之危,猶得發辭而專安之,盟是也。天子受命于天,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雖謂受命于天亦可。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則廢而稱公,王者之後是也。公侯不能奉天子之命,則名絕而不得就位,衛侯朔(14)是也。子不奉父命,則有伯討之罪,衛世子蒯聵(15)是也。臣不奉君命,雖善以叛,言晉趙鞅(16)入于晉陽以叛是也。妾不奉君之命(17),則媵女先至者是也。妻不奉夫之命(18),則絕,夫不言及是也。曰︰不奉順于天者,其罪如此。

    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其祭社稷、宗廟、山川、鬼神,不以其道,無災無害。至於祭天不享,其卜不從,使其牛口傷,鼷鼠(20)食其角。或言食牛,或言食而死,或食而生,或不食而自死,或改卜而牛死,或卜而食其角。過有深淺薄厚(21),而災有簡甚,不可不察也。猶郊之變,因其災而之變,應而無為也。見百事之變之所不知(22)而自然者,勝言與?以此見其可畏。專誅絕者其唯天乎?臣殺君,子殺父,三十有余,諸其賤者則損。以此觀之,可畏者其唯天命、大人乎?亡國五十有余,皆不事畏者也。況不畏大人,大人專誅之。君之滅者,何日之有哉?魯宣違聖人之言,變古易常,而災立至。聖人之言可不慎?此三畏者,異指而同致,故聖人同之,俱言其可畏也。

    【注釋】

    (1) 天者︰應作“祖者”。  (2) 參然︰互相參與,互相交流。  (3) 父之子︰意為“天之子”。前文說︰“父者,子之天”。  (4) 母之子︰指庶人之子。  (5) 侔(m u) ︰等同。  (6) 右︰同“”,福,保佑。  (7) 閽(h n) ︰守門人。古代,這種守門人常常受過刑罰,所以社會地位極低。  (8) 至德︰應作“至高”。  (9) 巍巍乎︰高大的樣子。加︰增加。  (10) 冥冥;昏暗不明的樣子。  (11) 公子慶父︰魯莊公公子。莊公死後,其子子般繼位,慶父殺子般立閔公,後迫于壓力,出奔齊國。不久,又以齊國大夫仲孫的身份回到魯國。  (12) 若︰順從。  (13) 大受命︰意為天授命,上天授予使命。  (14) 衛侯朔︰即衛惠公,名朔。惠公是在殺死他的異母長兄後得到王位的,左右的人對他不敬服,所以說他“名絕而不得就位”。  (15) 蒯聵(ku )︰衛莊公。莊公為公子時長期居外,衛國亂,太子被殺,蒯聵被立為公。三年後被趙簡子逐出衛國。  (16) 趙鞅︰晉大夫,定公十三年,荀寅、士吉射二人攻趙鞅,鞅奔晉陽。後來晉君復趙鞅職。趙鞅在晉亂時,自作主張逃到晉陽,所以說他“于晉陽以叛”。  (17) 妾不奉君命︰魯僖公本聘楚女為嫡,但齊女哀姜因為是魯國近鄰而先期到達魯國,並強迫僖公以齊為嫡,所以下文說“滕女先至”。滕(y ng)︰從嫁,陪嫁。這里指陪嫁的女子。  (18) 妻不奉夫之命︰魯桓公夫人姜氏到齊與齊侯私通,桓公斷絕了夫妻關系。  (19) 孔子曰︰語見《論語•季氏》。  (20) 鼷(x )鼠︰一種體形很小的鼠類。  (21) 薄厚︰意為輕、重,大、小。  (22) 百事之變之所不知︰應作“百事之變以所不知”。第二個“之”為“以”字之誤。以︰連詞,意同“而”。

    【譯文】

    父親是兒子的上天;祖父是父親的上天。沒有上天還能生活,從來沒有過這種情況。上天是萬物的祖宗,萬物沒有上天不能生活。只有陰氣不能孽生,只有陽氣不能孽生,陰陽與天地互相滲透然後才能生。所以說︰上天之子可以尊敬,庶人之子可以卑視,尊貴的取尊貴的名號,卑賤的取卑賤的名號。所以德行和天地等同的,偉大的上天保並養活他,號稱為天子。在這之下有五個等級的爵位尊敬他們,全用國、城作為名號。在天地間沒有德行的,是某州、國的百姓,嚴重的不能歸屬到某一國邑。完全斷絕骨肉之親的關系,遠離人與人的常理,就叫做閽人、盜賊而已。在天地之間沒有姓氏名號,是最低賤的賤人。有的人尊貴得特別高尚,高大得不能再增高了;有的人低賤到最賤,昏昏噩噩,不能再低下了。《春秋》排列好人的位置序列和由尊到卑的行列一連串的可以看得清楚。即使昏蛋又愚笨,沒有不清清楚楚的。公子慶父,罪過…… 不應該被國家囚禁,因為他是魯國公子的原因替他避諱,而叫他齊仲孫,是為了遠離他做為公子和魯閔公的血親關系。人對上天來說,根據道義接受天命;對于人來說,根據言論領受天命。和道義不相順的,上天滅絕他,和言論不相順的,人滅絕他。人臣和兒子從國君那里接受上天的使命,辭別國君走出國境,只有關系國家社稷安危的時候,才可以發表自作主張的意見而獨自決定安定國家,參加各國盟會就是這樣。天子從上天那里領受命令,諸侯從天子那里接受使命,兒子從父親那里領受命令,臣妾從國君那里接受使命,妻子從丈夫那里接受使命。各個接受使命的,其最高的使命都是上天的,即使都說成從上天那里領受使命也是可以的。天子如果不能尊奉上天的命令,就廢棄而稱他為公,天子的後代就是如此。公侯不能尊奉上天的命令,就廢棄他的名號而不能接續王位,衛侯朔就是如此。兒子不尊奉父親的命令,就有尊長聲討他的罪過,衛國的世子蒯聵就是如此。臣下不尊奉國君的命令,即使美善也是背叛,記載晉國趙鞅進入晉陽的背叛就是如此。妾不接受國君的命令,陪嫁的媵女先到達就是這種情況。妻子不接受丈夫的命令(到外國去),就斷絕夫妻關系,丈夫不談論到妻子就是這種情況。我認為︰不尊奉、隨順上天的,他們的罪過就如此。

    孔子說︰“敬畏天命,敬畏大人,敬畏聖人的言論。”他們祭祀社稷、宗廟、山川、鬼神,不按照正當原則,沒有災沒有禍害。至于祭祀上天不供奉祭品,問卜後又不听從,讓他祭祀用的牛口受傷,鼷鼠咬壞祭牛的角。文獻上有的說吃了牛,有的說吃過後死去,有的說咬過了但還活著,有的說沒有咬,卻自己死去了,有的說改變卜辭後牛死去,有的說問過卜而咬了牛的角。過錯有深淺大小的不同,而災禍有輕有重,不可不仔細審察。如同郊祭的變化,因為災害而發生變化,順應著無所做為。見到各種事物的變化而不知對策听其自然,這些事能講說盡嗎?由此可見,不順應天命的可畏。專享誅殺滅絕的難道是上天嗎?臣下殺死國君,兒子殺死父親,三十多起,那些低賤的人都遭到損害。由此看來,可畏懼的大概只有天命和大人吧?被滅亡國家的五十多起,全是不服侍可敬畏的。何況不敬畏大人,大人專事誅責。你的滅亡,還能有幾日呢?魯宣公違背聖人之言,改變古法更改常規,災禍立即到來。聖人之言可以不慎重對待嗎?這三種畏懼,所指的不同但目標一致,所以聖人認為它們相同,全都是說它們是可畏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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