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長宜利于深入,為將行兵宜急速,算短覷長利淺攻,誤用之時救無及。
算長者,利深入,行兵宜急 算短者,利淺攻,行兵宜緩。數得十以上為長,以下為短。客算長而主算短,則主敗 客算短而主算長,則客敗也。
藝術典第六百八十七卷 術數部匯考一 太乙局 論淺深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夢雷 書名︰藝術典術數部匯考太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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