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中賞罰,以一其心。
二申︰視分合,以一其途。
三申︰晝戰,戒旌旗。
四申︰夜戰,听火鼓。
五申︰听令不恭,視之以斧越。
右草教之法︰一人守圍地三尺;十二將,將別千人,凡萬二千人,守地三萬六千尺。積尺得步六千,積步得里一十五余二百四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里余二百步。以左右決勝將為交頭,其次左右將主,士伍為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為節度。其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無遠近皆為部分。其合圍地,虞候先擇之。定訖,以善弧矢者人為圍中騎,其步卒搶幡守圍。有漏禽者,坐守圍之吏。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也。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