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五 ◎行為方陣法(並圖)

類別︰子部 作者︰宋•曾公亮 書名︰武經總要

    凡軍行漸邇賊陣,或行于賊境,我軍有數營,發引逢賊,首尾難救,須行引時,先準為方陣行列,以兵分為四分,輜重為兩道引,戰鋒等隊亦為兩道引。其第一分初發,輜重及戰鋒分為四道行,兩行輜重在中心雙引,戰鋒隊並各在輜重外,左右夾雙引。其第二分,戰鋒隊與前面左右行戰鋒隊相當,輜重隊與前行輜重隊相當。其第三、第四分,並準上。今約行列圖之于右。

    (圖)

    凡軍行,即逢賊,即抽第一分中兩行輜重橫列在內,為兩重;其兩行戰鋒隊橫列在外,兩重,為陣。前面第二分中兩行輜重即前進,居陣內,又偏直列為兩重;其兩行戰鋒隊前進,居陣內,為兩重,居右偏輜重外,為陣右面。其第三分戰鋒輜重,依第二分法轉為陣左面。第四分戰鋒輜重依第一分法,轉為陣後面。令四角相後,結成三陣,緩急遇賊即戰,賊遠則成陣而行。常令輜重並近前頭戰鋒隊,相去十步下一隊,則戰鋒常裹輜重。若逢川陸平坦,用之尤便。要在前行隊縱橫相當,布列使勻也。其制具圖于左。

    (圖)

    凡山路隘狹,布陣不得,須使部隊密相連接,槍旗兩邊,弩弓居外,緩行即過(餘且出隘門)。

    凡盛夏行師,道中深草茂木,四望不絕者,亦約方陣而行。

    凡兵迎敵境,若過州縣城鎮,皆先使人守門,城中人無得輒出。

    凡入敵境,若船渡橋梁,先過重物試之,然後渡軍。

    凡軍入賊境,所經要路平陸,須遣人前行,探地審試。慮敵人先作方田陰坑,種苗于上,誘陷人馬。

    凡暴寇來劫掠牛馬貨財,不可輕動。其初至氣銳,犯之未必勝,候其去,則邀擊之。

    凡騎軍入賊境,惟戰,其外余物不得負斤兩之重。步軍戰具外,帶物不得過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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