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凡厥災變,籍日辰以辨之。有歲有月有日有時,所主吉凶在焉。
甲為齊,乙為東夷,丙為楚,丁為江淮、南蠻,戊為中國,己為韓、魏,庚為秦,辛為華山以西西夷之地,壬為燕、趙,癸為常山北北燕、趙之國。
子為周,丑為翟,亦主遼東,寅為趙、楚,卯為鄭,辰為晉,巳為衛,午為秦,未為中山、梁、宋,申為齊、晉魏,酉為魯,戌為趙,亥為燕、代。
歲月日辰時及見災臨所在之地,皆同用也。假令丙辰年七月丁卯日午時,災見于未也,太歲在丙為楚,辰為晉,七月申又為鄭,又午時為秦,災見未地,復為中山、梁、宋,即是其地各有災也。他不言,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