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以燈火為號,中軍船放起火三枝,放炮三個,懸燈一盞,各船以營為辨,前營船懸燈二盞,平列;左營懸燈二盞,各桅一盞;右營大小桅各懸燈二盞,平列;後營懸燈二盞,一高一低。看燈听銃收宗,船到將近,船上捕盜先自呼名識認。
一、遇夜泊船,听中軍船招宗喇叭響,各船依序隨宗安插,不許私求穩便遠泊。因而疏虞,斬首示眾,哨官連坐。
一、守夜號令,俱同在港號令,但每夜加鳥銃手二名,點火執銃,遇疑即便對放。
一、各船遇夜有急,看中軍旗五方高豎燈五盞,是欲設疑,以見船多之意,每船後尾上立燈左右一盞,前桅上加燈二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