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強至听讞

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樂藹一事附)

    強至祠部為開封府倉曹參軍時,禁中露積油幕,一夕火,主守者法皆應死。至預听讞,疑火所起,召幕工訊之。工言︰“制幕必雜他藥,相因既久,得濕則燔。”府為上聞。仁宗悟曰︰“頃歲真宗山陵火起油衣中,其事正爾。”主守者遂傅輕典。亦見行狀。

    按︰梁天監中,長沙宣武王將葬,而車府忽于庫失油絡,欲推主者。御史中丞樂藹曰︰“昔晉武庫火,張華以為積油幕萬匹必然。今庫若有灰,非吏罪也。”既而檢之,果有積灰。時稱其博物宏恕。出南史樂藹傳。

    此皆油中火發,非人所致。主者但有守護不謹之罪爾,坐以失火,則為冤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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