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張楚金解字

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唐垂拱年,羅織事起。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判書,割取其字,輳合成文,以為與徐敬業反書,告之。則天差御史往推。光疑雲︰“書是光書,語非光語。”前後三使,皆不能決。或薦張楚金能推事,乃令再劾,又不移前疑。楚金憂悶,偃臥窗邊,日光穿透,因取反書向日看之,乃見書字補葺而成,平看則不覺,向日則皆見。遂集州縣官吏,索水一盆,令琛以書投于水中,字字解散。琛叩頭服罪。敕決一百,然後斬之。舊不著出處。

    按︰此非智算所及,偶然見之耳。荀卿有言︰“今夫亡針者,終日求之而不得,其得之非目益明也,眸而見之也。”心之于慮亦然,要在至誠求之不已也。楚金之求獄情,何以異于此哉?是亦盡心之效也。楚金事跡,見唐書張道源傳,乃其族孫也。以傳考之,楚金儀鳳初進刑部侍郎,至垂拱初凡歷十年,資望已高矣,猶被薦推事,斯亦可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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