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何承天,義熙初,劉毅鎮姑孰,板為行參軍。毅嘗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處法棄市。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有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明其無心于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加以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于中心。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罰之可也。”舊出南史本傳。
按︰此亦“推己議物,舍狀探情”者也。
卷四 何承天論罰類別︰子部
作者︰宋•鄭克 書名︰折獄龜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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