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察院知澤州晉城縣時,有富民張氏子,其父死未幾,晨起有老父在門,曰︰“ 我汝父也,來就汝居。”具陳其由。張氏子驚疑莫測,相與詣縣,請辨之。老父曰︰“業醫,遠出治疾,妻生子,貧不能養,以與張氏。某年月日某人抱去,某人見之。”顥謂︰“歲月久矣,爾何說之詳也?”老父曰︰“某歸而知之,書于藥法冊後。”因懷中取冊以進,其記曰︰“某年月日,某人抱兒與張三翁。”顥問張氏子︰“爾年幾何?”曰︰“三十六。” “爾父在年幾何?”曰︰“七十六。”謂老父曰︰“是子之生,其父年四十,人已謂之‘三翁’乎?”老父驚駭服罪。聞之前輩。
按︰凡為巧詐,必有缺漏,推核已至,奸欺自露。如檢戶籍以視孤女所冒之非,校年齒以驗老父所記之妄,皆此術也。唯盡心者,則能之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