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大用渾然圖說

類別︰子部 作者︰清•劉智 書名︰天方性理

    此初圖分品之第二品也。當斯之際,空空洞洞之本體,毫未有動,而已寓乎其動之機,不得已而名之日初動、初動之品,即全體大用也。大用毫無發露,不過即其本體所含自然之妙,而姑以用名之。夫自然之妙,豈即是用?但既有自然之妙,必緒龕乎有欲動之機,于是乎以用名之也。大用不過知。能二者,自然之妙,尚未有知,而已具有無所不知之妙︰自然之妙,尚未有能,而已具有無所不能之妙。知者,言乎其黨照也。能者,言乎其安排也。覺照未顯,而後此萬種之覺照,皆于此裕其端。安排無跡,而後此萬種之安排,皆于此藏其義。知無所知,能無所能,蓋用而未離其體之候也。查密氏日︰“知之義,主持之謂也,第此時,猶未析其為主之品。能之義,作成之謂也,第此時,猶未見其作成之機。大用之品,蓋總包乎為主一切當然之動,及為物一切能為之動,而渾然裕乎其中。”查密氏之說,可謂扼此一圖之要已。

    清源黑氏曰,“體靜用動,體知用能,靜體將著,動用幾生,覺照未顯,無所覺照也。安排無跡,無所安排也,當此之際,如火在炭。”體用始分圖說此初圖分品之第三品也。用含于體,而當此之際,稍稍有發露之機,是為次動品,一無所為而已。裕能為之具,總言之曰知能,析言之,則生、化、予、奪及一切安排、布置之類也。用與體未分之時,曰首顯。用與體始分之時,日次顯。首顯如火之本明,明與火一,而未及于遠。次顯如火之外光,光雖不離于火,而卻能無所不照。當此之際,主宰之品顯焉。蓋為者主宰為之也,因為而知之為主宰也。主宰之品顯,則一切能為之具,皆蒸蒸乎由里而達之于表矣。總知能之大用而究竟之,則有所為美者焉,有所為尊者焉。美者,和順之謂也。凡一切萬種之安排,萬種之稱名,萬種之義理,皆屬于和順。尊者,威嚴之謂也。凡一切自強,一切常勝,一切永健,皆屬于威嚴。主宰自強之用,但存于己,而無所用之,用則天地毀、世界壞矣!蓋以此自強之用,乃不容存一物者也。識者玩味此境,謂之前定,蓋主宰將欲造物,而先裕此大用于其先也。又稱之曰︰“墨池”。謂天地之文章,萬物之義理,莫不先聚精于墨池之中也。查密氏曰︰“此品即真一,包含一切本為授跡之動,是為真有之表也。”本為授跡雲者,蓋謂真宰以其本體之所有,而賦于物,如印跡然也。

    清源黑氏曰︰“靜境溶溶,動機勃勃,體即真也,用即宰也。唯有真宰,乃有造化,由里達表,如火焰,萬燈可分。前定之稱,墨池之喻,精乎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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