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也,父之父母,母之父母,亦一也。男女一也,男之子,女之子,亦一也。人之為道也,本乎祖而非本乎外,本之重如天焉。若以言乎其所生,母不異于父,母所從出可知矣,是故重于祖而亦不得輕于外也。禮外論情,服外論義,若之何其可輕也。吾向也知其義而未言,以無文可征也。及讀春秋書杞伯姬來朝其子(莊二七年),其斯義也夫。 婦人歸寧,細事也,孺子無知,手挈之而來,尤細事也。于來可勿書,況其子乎?惟諸侯來,曰朝。朝,大禮也,以加諸孺子,重其義也。仲尼欲教天下之人,愛其母之所從出如祖父母,愛其女之所出如其孫,故特起朝子之文以見義也。
人之于父母一也,女子在室于父母,出嫁于父母,豈有異乎?重服于舅姑夫,輕服于父母,非厚其所薄而薄其所厚也。昔為人子,今為人母,于是乃有父子焉,乃有君臣焉,固不得以其身為父母之身也,亦猶為人後之義也。以言乎所生,男女一也;恩不以服薄,服不以恩薄也。此義吾未言之,以無文可征也。及讀春秋書紀季姜歸于京師(桓九年),其斯義也夫。夫諸侯且不稱字矣,王後之尊,同于天子,乃稱字乎?稱字,所以申父母之尊也。父母之尊,不降于天子,豈降于舅姑。仲尼恐為人婦者習焉而忘其情,尊舅姑、降父母;近舅姑、速父母;親舅姑,疏父母。故特起王後稱字之文以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