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注雲︰「萬萬曰億。獸三歲曰特。」箋雲︰「十萬曰億。三百億,禾秉之數也。」
甄鸞按︰黃帝為法,數有十等。及其用也,乃有三焉。十等者,謂億、兆、京、垓、秭、壤、溝、澗、正、載。三等者,謂上、中、下也。其下數者,十十變之。若言十萬曰億,十億曰兆,十兆曰京也。中數者,萬萬變之。若言萬萬曰億,萬萬億曰兆,萬萬兆曰京也。上數者,數窮則變。若言萬萬曰億,億億曰兆、兆兆曰京也。據此而言,鄭用下數,毛用中數矣。
卷上 《詩》伐檀毛、鄭注不同法類別︰子部
作者︰南北朝•甄鸞 書名︰五經算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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