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先哲王,制刑禁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誠以堯、朱異性周、管殊情,各事其事,豈皆同惡?
自公理漸晦,俠風大開,報仇相尋,盛于戰國。世主懼之,計出網盡;秦漢之制,動輒三族。元元之苦,于斯極矣!
國朝定律,務從寬大;獨相及之法,未盡削除。假有柳下之聖,必蒙盜跖連枝之戮;蔡仲之賢,終以郭鄰遺種而錮;二百年來,抱恨豈鮮?
至邊省大吏,奴視土司,處置不公,令其憤爭,因爭邀功,概行剿洗;斯乃無告之奇冤,相及之極弊,仁人君子所不忍聞者焉。
民瘼篇 相及章第十類別︰子部
作者︰清•宋恕 書名︰六字課齋卑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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