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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秦法弃灰有故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張燧 书名:千百年眼

    秦法,弃灰于道者弃市。此固秦法之苛,第弃灰何害于事而苛酷如此 盖尝疑之。偶阅《马经》,马性畏灰,更畏新出之灰,马驹遇之辄死,故石矿之灰往往令马落驹。秦之禁弃灰也,其为畜马计耶 一日又阅《夏小正》及《月令》,乃毕得其说。仲夏之月毋烧灰。郑氏注谓为伤火气是矣。是月王颁马政,游牝别群,是毋烧灰者,亦为马也。固知弃灰于道,乃古人先有此禁,但未必刑之如秦法。古人惟仲夏乃行此禁,秦或四时皆禁,故以为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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