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待宗藩之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燧 書名︰千百年眼

    我朝宗藩,自古未有若是其盛者。萬歷二十二年,上屬籍者已十六萬人,今又二十年,其生齒尚末知其數也。偶閱《侯鯖錄》,載唐元稹行李從易宗丞制詞雲︰劉氏子孫,在屬籍者十余萬人。夫漢祖掃秦灰之燼,我高祖驅胡羶之穢,其功同也,故胤嗣之盛,亦相同乎 然而祿廩之費,多于百官。而子孫之眾,宮室不能受,無親疏之差,無貴賤之等,自生齒以上,皆養于縣官。長而爵之,嫁娶喪葬,無不仰給于上。日引月長,未有底止,此亦事之所必至,而恩之所必窮者也。而當事者,未聞所以處置之,何也 古者天子七廟,七廟之外,非有功德則迭毀,春秋之祭不與。莫貴于天子,奠尊于天子之祖,而廟不加于七,何者 恩之所不能及也。何獨至于宗室而不然 余聞三代之間,公族有以親未絕而列于庶人者;兩漢之法,帝之子為王,王之庶子猶有為侯者,自侯以降,則庶子,無復爵土。蓋有去而為民者,有自為民而復仕于朝者。至唐、宋亦然。今宗室宜以親疏貴賤為差,以次出之,使得從仕,比于異姓,擇其可用而試之以漸。凡其秩祿之數,遷敘之等,黜陟之制,與異姓均。使其不才者不至于害民,其賢者有以自效。此亦目前救弊之術,萬不可已者。近日行人劉公宗周有定宗藩一疏,中間經制甚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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