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類 司馬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姚際恆 書名︰古今偽書考

    史司馬穰苴傳曰︰「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論曰︰「余讀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亦少褒矣。若夫穰苴區區為小國行師,何暇及司馬兵法之揖讓乎!」恆按︰漢志以此書列于經之禮類,曰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言軍禮者,本于劉歆七略,周禮大宗伯有吉凶軍賓嘉五禮之說,故以之入于禮類而曰軍禮。其實五禮之說,謬妄不足據也。司馬兵法之書,今不可見;其中必多揖讓儀文,故史遷亟稱之曰「三代未竟其義」,又曰「司馬兵法之揖讓」也。但班氏既分子類,依任宏兵家四種,奈何又以司馬兵法入于經之禮類乎此班氏之誤也。當時百五十五篇,隋志三卷,不分篇,已亡矣;今此書僅五篇,為後人偽造無疑。凡古傳記所引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之;其篇首但作仁義膚辭,亦無所謂揖讓之文,間襲戴記數語而已。若然,史遷奚至震驚之以為三代不能竟其義乎是不惟史遷所謂司馬兵法今不復見,即所謂「附穰苴于其中,號曰司馬穰苴兵法」者亦不復見矣。

    [重考]

    班固漢志以司馬法,列于經之禮類,自不可非。司馬遷震驚其文,以為三代不能遠過,觀今雖殘帙無多,而文詞亦庶幾近之。隋唐志題司馬穰苴撰,清四庫據史記本傳,正為齊國諸臣所追輯,非穰苴撰者,是也。至古傳記所引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之,則佚文甚多,似未可遽據以為偽作之證也。別詳漢書藝文志講疏。(卷三,頁一八)

    [補證]

    見「六韜」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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