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齊靈公子,名光,為靈公所廢。大臣崔杼迎而立之。初,棠公妻好,崔杼娶之。莊公與之通,數如崔杼家,以崔杼之冠賜人。崔杼怒,嘗欲與晉合謀襲之,不得間。公笞宦者賈舉,舉怒公,遂為崔杼間以報怨。正月,莒子朝齊,公饗之。崔杼稱病。公問崔杼病,遂從其妻。妻與杼謀,閉公不得出。登台而請解,不許,遂射殺之。
論曰︰齊太史書︰崔杼弒其君。然則,杼過乎哉?曰︰此為臣道訓也。夫天道則直報之耳。使杼能棄妻而逃,不為公臣則完矣。天豈無殺淫君之手乎?
卷二 淫十九案 十、胱公登台被弒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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