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殘三十六案 四、秦始皇無道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秦始皇,名政,秦莊襄之子,呂不韋之姬所生也。鷙膺豺聲,剛毅深戾。初並天下,以咸陽不堪居,起七十余萬人築阿房宮,連絡三百余里。惡先王之道不便,用李斯謀,焚書坑儒。鑄金人十二,聚天下之兵。築長城以避胡,游四海以求不死藥。頌功勒石,自以為萬世有天下也。三十六年,有使者夜行過華陰,鬼遺使者璧,曰︰“為我遺東君,今年祖龍死。”明年,巡東海,至瑯邪,西至平原津而病,崩于沙邱。丞相李斯恐變,為置涼車中,載鰒魚亂其臭。通宦者趙高,殺太子扶甦而立二世。二世為高所弒,傳立子嬰。項羽入咸陽,燒秦宮闕,殺嬰亡秦,計十四年而國亡。

    論曰︰吾讀太史公《秦本紀》,乃知秦之積惡深矣。習戎狄之行,棄禮樂之化,自商君刻深,至政而愈振焉。棄天滅人,古未有者。死未寒而地分,至二世而督責愈力,欲不亡得乎?嗚呼,鬼物遺璧,賊臣滅宗,天之報亦彰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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