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殘三十六案 十四、齊桓公殺弟糾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左傳》︰齊襄公私文姜,殺魯桓公,為無知所弒。國中亂作,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奔魯。魯侯伐齊納糾。小白自莒先入,是為桓公。使鮑叔帥師取公子糾于魯,殺之于生竇,以管夷吾為相,稱霸焉。公好內寵,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無虧。少衛姬,生惠公元。鄭姬生孝公昭。葛嬴生昭公蕃。密姬生懿公商人。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雍巫有寵于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饈于公,亦有寵。公復許之立武孟。周襄王九年十月乙亥,齊桓公卒,五公子爭立相攻。宮中空,莫敢棺,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尸蟲出于戶。易牙與寺人貂作亂,殺群吏而立武孟。至十二月已亥,乃棺。辛巳夜殯焉。武孟三月死,宋襄公以諸侯兵納公子昭,是為孝公。孝公卒,弟蕃殺孝公之子而自立,是為昭公。昭公卒,商人復弒昭公之子舍而自立,是為懿公。懿公被弒,齊人乃迎衛姬公子元而立之。齊禍始平。

    論曰︰甚矣,天之禍淫也。淫者陰氣,陰則殺傷隨之。故齊襄內行不修,身死而亂及子孫。生竇之慘,天其以報襄乎!至桓公以殺弟稱霸,陰孽成疾。及庶子一死,而內亂如糾之死者三焉。尸蟲出戶,床第之風流乎?偏反之遺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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