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貪十三案 十二、盜殺王黼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黼美豐姿,有口辨,寡學而多智,善佞附蔡京,一歲三遷。徽宗宣和元年,以為尚書左丞,賜第城西。日導以教坊樂,供帳什器,悉取于官,寵傾一時。凡帝所為花石艮岳,窮兵極欲,皆出黼計。宣和二年,以為太保太宰。以黼力主攻遼,進位太傅,賜玉帶,總治三省事。及金張玨以平州來歸,黼力主納之,遂開金人邊釁。五年,帝幸黼第觀芝,夜歸醉不能語,幾至生變。欽宗靖康元年,金人粘沒喝分道入寇,渡河圍汴。黼聞變,私逃載其孥以東。詔貶永州安置,盜誅于雍邱,妻、子俱死。

    論曰︰禾蟲生蠹,還自克我。當黼載孥私奔之日,佞計已窮而為天所戮。嗚呼,君子于黼也何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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