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貪十三案 十一、蔡京父子相妒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徽宗崇寧元年,以蔡京為翰林學士,承旨進位尚書左僕射兼中書侍郎。京天性凶譎,舞智御人,為王安石、章端擢用。屢罷屢起。至是復追貶司馬光等四十四人官,立黨人碑于端禮門。凡司馬光等一百二十人等其罪狀,謂之奸惡,請御書為文刻石。詔黨人子弟毋得至闕下。毀司馬光等像于景靈宮,除秘閣程顥名,逐其生徒,不許聚講。崇寧二年,京又自書黨人大碑,頒行州縣,令監司長史廳皆刻石。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司馬相公,天下皆稱正直。今謂奸邪,民不忍刻也。”官府欲罪之。民泣曰︰“彼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後世。”聞者愧之。大觀元年,蔡京子攸為龍圖閣學士兼侍讀。京以專政日久,帝眷漸疏。攸權勢日盛,與父相輒。由是父子之間各立門戶。一日對客,遽握京手,作診視狀曰︰“大人脈勢舒緩,得無不安乎?”明日,使人勒京以疾致仕。加攸開府儀同三司,寵輸于京。欽宗靖康元年,竄京于儋州,其子孫二十三人分竄遠地。遇赦不移死于道,攸亦被誅。

    論曰︰良弓之子,必學為箕,言其善述也。其父殺人,其子必學為劫,則又有倍焉者矣。擠賢謀位,至移于父子。權勢之于人,甚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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