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驕十六案 十、王季子知魯叔孫氏之亡

類別︰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書名︰天史

    《國語》曰︰定公八年,使劉康公聘于魯,發幣于大夫。季文子、孟獻子皆儉,叔孫宣子、東門子家皆侈。歸,王問魯大夫孰賢,對曰︰“季、孟其長處魯乎,叔孫、東門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對曰︰“臣聞為臣必臣,為君必君。寬肅宣惠,君也;敬恪恭儉,臣也。寬所以保本也,肅新以濟時也,宣所以施教也,惠所以和民也。本而保則必固,時動而濟則無敗功,教施而宣則遍,惠以和民則阜。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長保民矣。其何事不徹?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業也,恭所以給事也,儉所以足用也。以敬承命則不違,以恪守業則不懈,以恭給事則寬于死,以儉足用則遠于憂。若承命不違,守業不懈,寬于死而遠于憂,則可以上下無隙矣。其何任之不堪?上作事而徹,下能堪其任,所以為令聞長世也。今夫二子所儉,儉其能足用矣。用足則族可以庇。二子者侈,國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何?”對曰︰︰“東門之位,不若叔孫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叔孫之位,不若季孟而益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若早世猶可,若登年以載,其毒必亡。”十六年,宣公卒。赴者未及,東門氏來告亂。子家奔齊。簡王十六年,魯叔孫、宣伯亦奔齊。

    論曰︰有味乎!登年以載其毒之語。君子當用三復矣!


如果你對天史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天史》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