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東沙島,富有物產,而漁業尤宜。沿島漁民曾立廟其間,以為紀念。及光緒三十四年,日本商人西澤吉治探險而得之。遂用強力驅逐漁船,毀滅廟址,豎立木牌,上書“西澤島”等字。復設事務所,有日本人百余,及台灣人三十余,久留于此。然實西澤一商家之營業,非奉有日本政府命令者也。已而英美二國,以大東沙海面險要,尤為航行孔道,請建燈塔于清政府。清政府令粵督派船往勘。宣統元年,奉派之飛鷹船前往,見日本人及台灣人力為經營,凡商肆、民居、煤廠、船埠、電桿、車路均已敷設。即問日人因何至此,日人偽為不知。旋回省垣,以告粵督張人駿。乃飭關船水師,並熟悉洋務人員再往。既抵島,錄取被逐漁戶之供詞,歸陳粵督,遂由粵督照會駐于廣州之日本領事。略曰︰
該島隸屬廣東,貴國商人,雇工至此采磷,實屬不合。應請諭令該商自行撤退。
並電清政府,速與日使交涉。日使尚為持平,而日政府左袒商民,堅持不讓。爭辯良久,卒以償金予日人,于是西澤等始舍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