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滅亡時代 ○第九十八節 鐵路國有一

類別︰子部 作者︰民國•漢史氏 書名︰滿清興亡史

    鐵路干線收歸國有,取消商辦成案。發之者,御史石長信;主之者,郵傳大臣盛宣懷也。此為新內閣成立後之第一政策。先是,宣懷慫恿載澤,借英、法、德、美四國款千萬磅,載澤猶豫未決。宣懷誘以甘言,借約遂成立。至是,以貸款築路,宣示天下。四國之覬覦路利,卒償所願。日本人知其旨,要求彼國政府,亦願握有債權。宣懷復主張借日款千磅以和解之。川、鄂、湘三省人民于命下之日,為之大嘩。蓋粵漢路線,始由宣懷私售與美商合興公司,迨光緒二十八年,竭三省人民汗血之資,僅得爭回,集股商辦。工程方亟,而突遇國有之發生,不啻奪人民之生命財產以授外人也。故有擬舉代表赴京師抗爭者。有俟咨議局開常年會,一律不赴召集,各省工商亦同時罷業,以為後應者。清政府患之,以端方嘗撫湘撫鄂,欲賴其力以愚弄湘、鄂人民。故于被廢之後,忽起為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又以鄭孝胥盛言國有利益,登載報章,足以搖撼天下之耳目,故亦命為湖南布政使。湘撫楊文鼎,更助桀為虐,陽為咨議局代陳湘路力能自辦,不願借款,請收回成命之詞,陰告清政府,謂湘省開會,有匪徒煽惑其間,宜挾雷霆萬鈞之勢,以宣示其威,使匪徒聞而解散之意。宣懷嘉其有識,而格殺勿論之諭遂下。人心瓦解,皆造端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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