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通论 公举

类别:子部 作者:清·郑观应 书名:盛世危言

    公举之法,即乡举里选之遗意也。汉代行之,得人称盛。盖士崇秋实,不尚春华;人务经纶,不争词采。而化行俗美,端赖乎此。中国取士以科第,专尚时文,较所举贤良方正、孝弟、力田,先器识而后文艺者相去远矣。近代设官之意,惟重杜弊。如此省之人往彼省而筮仕,彼省之人来此省而为官,似欲阴胁其人,使不能赡宗植党以厚施,要结民心;又欲明制其人,使不能泄怨报恩,借公事愉快已意。控驭之法,似为得宜。不知朘剥百姓,贻误地方,呼吁无门,最为下策。

    何则?凡人性情,作客者不如桑梓之真挚,况言语殊异,不若同声相应之投机。人地既已生疏,情愿不相联属,休戚无关,肥瘠莫问,充其量也,官见民而生憎,民见官而生畏。名为民之父母,实则民之寇仇。故今之官剥民则无微不至,不计其至再至三也。保民则始终膜视,不闻其兴利除弊也。

    夫设官所以安百姓,而非所以危百姓;所以利地方,而非所以害地方。

    今乃特设一法,必使易地服官,而利害安危仍不免于参半,且变本加厉,则安在其为善法也?法之善者,必使有安无危,有利无害,众心共惬,人地相宜,可大可久而不可废者,其惟公举之一法乎?

    查泰西公举之法,已详于《议院论》内。有一乡公举之人,有一县公举之人,有一府公举之人,有一省公举之人。凡身家清白、有产业若干者,方可举人。

    今则无产业有俸糈、而确系土人、身家清白者,亦可举人。其预选举者,须年在二十五岁左右,有产地于国中、品学兼优、操守廉洁者,方得被选。亦有但问其才力能否胜任,不必问其身家殷实者。

    考各国选举议员之例,为民主、君民共主等国最重之典章。议员即民间之委员。由县西府,由府而国,而事之利弊、民之好恶,胥藉委员以达之。

    为委员者,将出其所学,以济民之困而养民之和。凡军国大政,其权虽决于君上,而度支转饷,其权实操诸庶民。是君民相维,上下一德,皆此例为之。

    顾其例偏重于举之之人,则尤为有理。盖必使举人者不限于资格,然后能各供所知;而于所举者必严其限制,然后能杜绝虚声也。至于陪审公正人员亦向择于众百姓中。凡仕宦教读乡勇及不谙文字本有职守者,皆不预其列。虽然公举议员陪审之法甚善,亦由泰西学校多、教育人材之盛所致。

    矧其无处不设日报馆,无人不观日报,中外之事,老少咸知。我学校尚未振兴,日报仅有数处,公举议员之法殆未可施诸今日也。

    盖议院为集众是,以求一当之地,非聚群嚣以成一哄之场。必民皆智慧,而后所举之员乃贤。议员贤,而后议论措置乃得有真是非。否则,徒滋乱萌。

    所谓欲知其利,当知其弊也。

    现我国无公举之法,有保举人才一途。惟保举人才之大员必先度自己之器识如何,才猷如何,而后能知他人之器识是否宏通,才猷是否卓越。如其但有保举之权,而于时务一无所知,学识一无所长,则何能知属员之贤否而保荐之?况知人则德,帷帝其难,“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可知以言貌取人者,不失之伪,则失之诬。

    世之有才者,未必有德,有德者,未必有才。才德兼优之士必不肯轻易近人,不愿干谒当道,终身伏处草茅,富贵人罕识其面,则又何从而知之?

    即或知之,亦得诸耳闻,而非目睹。

    若夫奇才异能、专精于天文地理算学格致制造诸学者,皆属艺事,可以考试而定其优劣,此诚显而易见者矣,然亦非督抚所能定。盖督抚未必于以上诸学皆能窥其门径,则又何从辨人之学问深浅哉?况各部堂官,各省督抚,皆由科甲出身,其所识皆门生故吏、世好姻亲,无非名利两途庸俗之人,平日又未暇吐、握发、延揽人材,故昔日所举亦无非奉行故事,苟且塞责而已,从未闻荐一山林隐逸、市井遗贤。岂今无传说孔明侯生景略其人者乎?亦求才者未能虚心,则人才不免裹足,徒为躁进钻营者之资耳。故曰:欲祛官吏弄权躁进钻营夤缘之习,当必自广开学校、教育人材、复行乡举里选之法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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