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續論保衡、阿衡與伊尹

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按︰經傳中稱相湯以治天下者,曰“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書君》),曰“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亳”(《逸書伊訓》),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雲雲),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曰“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並《孟子》),曰“伊尹去湯 夏,既丑有夏,復歸於亳”(《書序》),皆稱為伊尹,未有一語稱為保衡、阿衡者。稱放太甲而復之者,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逸書伊訓》),曰“伊尹放太甲而相之”(《春秋傳》),曰“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並《孟子》),皆稱為伊尹,亦未有一語稱為保衡、阿衡者。然則保衡、阿衡之非伊尹明矣。其稱佐太甲者,則曰“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曰“昔在中葉(雲雲),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然則相成湯,放太甲者,自伊尹事;太甲復位之後,佐太甲者,自阿衡、保衡事,迥非一人明矣。惟劉焯所傳《偽古文尚書》,於《伊訓》曰“惟嗣王不惠于阿衡”,於《說命》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皆以伊尹之事加於阿衡、保衡。無他,彼見《史記》有“伊尹名阿衡”之文,不知其誤,遂從而稱之耳。故凡《尚書》出於西漢時者,與司馬遷、劉歆、王肅之說多有異同;出於東晉後者,則皆本司馬遷、劉歆、王肅之誤而不之改。然則書之真偽如黑白之分明,苟非蒙瞍,無不辨者。而近世文人乃謂其書非二帝、三王不能作,嗚乎,其亦不思而已矣!說並見前《伊尹篇》中。

    【備覽】“太宗崩,子沃丁立。沃丁崩,弟太庚立。”(《史記殷本紀》)

    【備覽】“太庚崩,子小甲立。小甲崩,弟雍己立;殷道衰,諸侯或不至。雍己崩,弟太戊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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