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明制增為夫庶母齊衰期之非

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按︰女子既 人則為父母服齊衰期;而為夫之庶母亦齊衰期,可謂厚矣。然為其父母僅如夫之庶母,獨不嫌於太薄乎?以是為不低昂,吾不知其情焉否也?

    為貴妾︰《經》,士緦。《開元禮》、《家禮》、明並無。

    《經》文蒙上“士為庶母”而言,說已見《為貴臣條》下。

    《集說》雲︰“此服似夫妻同之。妻為此妾服,則非有私親者也。其有親者,宜以其服眼之。”

    【小記】“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子則已。”


如果你對考信錄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考信錄》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