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夫之子有為此諸人不降之服,則大夫亦當如是。《經》不見者,蓋缺文。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以與尊者異體故下降)。
齊衰期(齊衰三年附)降大功者︰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以體不敵故降)。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本齊衰三年及杖期)妻(本杖期),昆弟”(本期。並以厭故降。此下疑有缺文)。
卷三 △大夫之缺文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 |
|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快捷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