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小功章》,大夫之子,公之昆弟有為從父昆弟庶孫降服,則此章之不降服,亦當有庶孫在內,蓋《經》缺文。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並以體敵故不降)。
卷三 △庶孫之缺文類別︰子部
作者︰清•崔述 書名︰考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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