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 卷七 幻術部 張山人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世貞 書名︰艷異編

    唐曹王貶衡州時,有張山人技術之士。王常出獵,因得群鹿十余頭。圍已合,計必擒獲。無何失之,不知其處,召山人問之。山人曰︰“此是術者所隱。”遂索水,以刀禁之。少頃,于水中見一道士,長才及寸,負囊拄杖,敝敝而行。眾人視之,無不見者。山人乃取布針,就水刺道士左足,遂見跛足而行。即告曰︰“此人易追,止十余里。”遂命走向北逐之,十余里,果見道士跛足而行,與水中見者狀貌同,遂以王命邀之。道士笑而來。山人曰︰“不可責怒,但以禮求請之。”道土至,王問︰“鹿何在?”曰︰“鹿在也。向見諸鹿無故即死,故哀之,所以禁隱,亦不敢放,今在山側耳。”王遣左右視之,諸鹿隱于小坡而不動。王問其患足之由。曰︰“行數里,忽患之。”王召山人與之相視,乃舊識焉。其足尋亦平復。乃是郴州連山觀侯生,即從容遣之。

    末期有一客過郴州,寄宿此觀。縛馬于觀門,糞污頗甚。觀主見而責之。客大怒,垢罵道士而去。未十日,客忽遇張山人。山人謂曰︰“君方有大厄,蓋有所犯觸。”客即說前日與道士爭罵之由。山人曰︰“此異人也,為君致禍,卻速往辭謝之。不然,不可脫也。彼為雷厄君,今夕所至,當截一柏木,長與身齊,致所臥處,以衣裳蓋之,身別處一室,以棗木作釘子七枝釘地,依北斗狀,仍建辰位,身居第二星下伏當免矣。”客大驚,登時卻回,求得柏木來郴州,宿于山館,如是設法。半夜,忽大風雨雷電,震于前屋。須臾,電光直入人所止。客伏于星下不敢動。電入屋數四,如有搜獲之狀,不得而止。比明,前視柏木,已為粉矣。客益懼,奔謝觀主,哀求生命。久而方解。謂客曰︰“人不可輕也。毒蛇之輩,尚能害人,豈合無狀相忤乎。今已舍子矣。”客首罪而去,遂求張山人,厚報之也。


如果你對艷異編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艷異編》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