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論公平第十六

類別︰史部 作者︰吳兢(唐) 書名︰貞觀政要

    太宗初即位,中書令房玄齡奏言︰“秦府舊左右未得官者,並怨前宮及齊府左右處分之先己。”太宗曰︰“古稱至公者,蓋謂平恕無私。丹朱、商均,子也,而堯、舜廢之。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誅之。故知君人者,以天下為公,無私于物。昔諸葛孔明,小國之相,猶曰‘吾心如稱,不能為人作輕重,況我今理大國乎?朕與公等衣食出于百姓,此則人力已奉于上,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擇賢才者,蓋為求安百姓也。用人但問堪否,豈以新故異情?凡一面尚且相親,況舊人而頓忘也!才若不堪,亦豈以舊人而先用?今不論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豈是至公之道耶?”

    貞觀元年,有上封事者,請秦府舊兵並授以武職,追入宿衛。太宗謂曰︰“朕以天下為家,不能私于一物,惟有才行是任,豈以新舊為差?況古人雲︰‘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汝之此意,非益政理。”

    貞觀元年,吏部尚書長孫無忌嘗被召,不解佩刀入東上閣門,出閣門後,監門校尉始覺。尚書右僕射封德彝議,以監門校尉不覺,罪當死,無忌誤帶刀入,徒二年,罰銅二十斤。太宗從之。大理少卿戴冑駁曰︰“校尉不覺,無忌帶刀入內,同為誤耳。夫臣子之于尊極,不得稱誤,準律雲︰‘供御湯藥、飲食、舟船,誤不如法者,皆死。’陛下若錄其功,非憲司所決;若當據法,罰銅未為得理。”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何得以無忌國之親戚,便欲撓法耶?”更令定議。德彝執議如初,太宗將從其議,冑又駁奏曰︰“校尉緣無忌以致罪,于法當輕,若論其過誤,則為情一也,而生死頓殊,敢以固請。”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時,朝廷大開選舉,或有詐偽階資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于死。俄有詐偽者事泄,冑據法斷流以奏之。太宗曰︰“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斷從法,是示天下以不信矣。”冑曰︰“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虧法。”太宗曰︰“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冑曰︰“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竊為陛下惜之。”太宗曰︰“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復何憂也!”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朕比見隋代遺老,咸稱高善為相者,遂觀其本傳,可謂公平正直,尤識治體,隋室安危,系其存沒。煬帝無道,枉見誅夷,何嘗不想見此人,廢書欽嘆!又漢、魏已來,諸葛亮為丞相,亦甚平直,嘗表廢廖立、李嚴于南中,立聞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嚴聞亮卒,發病而死。故陳壽稱︰‘亮之為政,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卿等豈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賢者,若如是,則榮名高位,可以長守。”玄齡對曰︰“臣聞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書》雲︰‘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稱‘舉直錯諸枉,則民服’。今聖慮所尚,誠足以極政教之源,盡至公之要,囊括區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懷,豈有與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長樂公主,文德皇後所生也。貞觀六年將出降,敕所司資送,倍于長公主。魏征奏言︰“昔漢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豈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陽王。’前史以為美談。天子姊妹為長公主,天子之女為公主,既加長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雖有殊,義無等別。若令公主之禮有過長公主,理恐不可,實願陛下思之。”太宗稱善。乃以其言告後,後嘆曰︰“嘗聞陛下敬重魏征,殊未知其故,而今聞其諫,乃能以義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與陛下結發為夫妻,曲蒙禮敬,情義深重,每將有言,必俟顏色,尚不敢輕犯威嚴,況在臣下,情疏禮隔?故韓非謂之說難,東方朔稱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國有家者深所要急,納之則世治,杜之則政亂,誠願陛下詳之,則天下幸甚!”因請遣中使齎帛五百匹,詣征宅以賜之。

    刑部尚書張亮坐謀反下獄,詔令百官議之,多言亮當誅,惟殿中少監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無罪。太宗既盛怒,竟殺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闕,令宰相妙擇其人,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議張亮雲‘反形未具’,可謂公平矣。當時雖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專心政道,聞有好人,則抽擢驅使。而議者多稱‘彼者皆宰臣親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為形跡。古人‘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而為舉得其真賢故也。但能舉用得才,雖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舉。”

    貞觀十一年,時屢有閹宦充外使,妄有奏,事發,太宗怒。魏征進曰︰“閹豎雖微,狎近左右,時有言語,輕而易信,浸潤之譖,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無此慮,為子孫教,不可不杜絕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聞此語?自今已後,充使宜停。”

    魏征因上疏曰︰臣聞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惡惡,近君子而遠小人。善善明,則君子進矣;惡惡著,則小人退矣。近君子,則朝無政;遠小人,則听不私邪。小人非無小善,君子非無小過。君子小過,蓋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鉛刀之一割。鉛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眾惡也;白玉微瑕,善賈之所不棄,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謂之善善,惡君子之小過,謂之惡惡,此則蒿蘭同嗅,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既識玉石之分,又辨蒿蘭之臭,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為墟,史魚所以遺恨也。

    陛下聰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愛,引納多途,好善而不甚擇人,疾惡而未能遠佞。又出言無隱,疾惡太深,聞人之善或未全信,聞人之惡以為必然。雖有獨見之明,猶恐理或未盡。何則?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訐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矣。為國家者,急于進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則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亂亡不恤,將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無遠慮,情在告訐,好言朋黨。夫以善相成謂之同德,以惡相濟謂之朋黨,今則清濁共流,善惡無別,以告訐為誠直,以同德為朋黨。以之為朋黨,則謂事無可信;以之為誠直,則謂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結于下,臣忠所以不達于上。大臣不能辯正,小臣莫之敢論,遠近承風,混然成俗,非國家之福,非為治之道。適足以長奸邪,亂視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遠慮,深絕其源,則後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敗者,由乎君有遠慮,雖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終故也。若時逢少隳,往而不返,雖欲悔之,必無所及。既不可以傳諸後嗣,復何以垂法將來?且夫進善黜惡,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鑒,施于己者也。鑒貌在乎止水,鑒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鑒于己之行事,則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惡自得于心,無勞司過之史,不假芻蕘之議,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彌遠。為人君者不可務乎?

    臣聞道德之厚,莫尚于軒、唐,仁義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繼軒、唐之風,將追舜、禹之跡,必鎮之以道德,弘之以仁義,舉善而任之,擇善而從之。不擇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無遠度,必失大體。惟奉三尺之律,以繩四海之人,欲求垂拱無為,不可得也。故聖哲君臨,移風易俗,不資嚴刑峻法,在仁義而已。故非仁無以廣施,非義無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義,則其政不嚴而理,其教不肅而成矣。然則仁義,理之本也;刑罰,理之末也。為理之有刑罰,猶執御之有鞭策也,人皆從化,而刑罰無所施;馬盡其力,則有鞭策無所用。由此言之,刑罰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潛夫論》曰︰“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撫世,先其本而後其末,順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則奸慝無所生,邪意無所載矣。是故上聖無不務治民心,故曰︰‘听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道之以禮,務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愛,則無相傷害之意;動思義,則無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聖人甚尊德禮而卑刑罰,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後任咎繇以五刑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誅過誤也,乃以防奸惡而救禍患,檢淫邪而內正道。民蒙善化,則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惡政,則人有懷奸亂之慮。故善化之養民,猶工之為曲豉也。六合之民,猶一蔭也,黔首之屬,猶豆麥也,變化雲為,在將者耳!遭良吏,則懷忠信而履仁厚;遇惡吏,則懷奸邪而行淺薄。忠厚積,則致太平;淺薄積,則致危亡。是以聖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猶鑠金在爐,方圓薄厚,隨溶制耳!是故世之善惡,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世之主誠能使六合之內、舉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無淺薄之惡,各奉公正之心,而無奸險之慮,則醇釅之俗,復見于茲矣。”後王雖未能遵,專尚仁義,當慎刑恤典,哀敬無私,故管子曰︰“聖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國家。

    貞觀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縱臨時處斷或有輕重,但見臣下執論,無不忻然受納。民知罪之無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見言無忤,故盡力以效忠。頃年以來,意漸深刻,雖開三面之網,而察見淵中之魚,取舍在于愛憎,輕重由乎喜怒。愛之者,罪雖重而強為之辭;惡之者,過雖小而深探其意。法無定科,任情以輕重;人有執論,疑之以阿偽。故受罰者無所控告,當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窮其口,欲加之罪,其無辭乎!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聞奏。本欲察其情狀,有所哀矜;今乃曲求小節,或重其罪,使人攻擊惟恨不深。事無重條,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頃年犯者懼上聞,得付法司,以為多幸。告訐無已,窮理不息,君私于上,吏奸于下,求細過而忘大體,行一罰而起眾奸,此乃背公平之道,乖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訟息,不可得也。

    故《體論》雲︰“夫淫u盜竊,百姓之所惡也,我從而刑罰之,雖過乎當,百姓不以我為暴者,公也。怨曠饑寒,亦百姓之所惡也,遁而陷之法,我從而寬宥之,百姓不以我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輕,百姓之所憐也。是故賞輕而勸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于法,無不可也,過輕亦可。私之于法,無可也,過輕則縱奸,過重則傷善。聖人之于法也公矣,然猶懼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上古所務也。後之理獄者則不然︰未訊罪人,則先為之意,及其訊之,則驅而致之意,謂之能;不探獄之所由,生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為制,謂之忠。其當官也能,其事上也忠,則名利隨而與之,驅而陷之,欲望道化之隆,亦難矣。

    凡听訟理獄,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權輕重之序,測淺深之量。悉其聰明,致其忠愛,疑則與眾共之。疑則從輕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復加之以三訊,眾所善,然後斷之。是以為法,參之人情。故《傳》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也者取貨者也,立愛憎者也,右親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盡忠立節,難矣。

    凡理獄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為主,不嚴訊,不旁求,不貴多端,以見聰明,故律正其舉劾之法,參伍其辭,所以求實也,非所以飾實也,但當參伍明听之耳,不使獄吏鍛煉飾理成辭于手。孔子曰︰“古之听獄,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獄,求所以殺之也。”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執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灃水之深十仞,金鐵在焉,則形見于外。非不深且清,而魚鱉莫之歸也。”故為上者以苛為察,以功為明,以刻下為忠,以訐多為功,譬猶廣革,大則大矣,裂之道也。夫賞宜從重,罰宜從輕,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輕重,恩之厚薄,見思與見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權衡所以定輕重,準繩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貴其寬平,罪人欲其嚴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則舍準繩以正曲直,棄權衡而定輕重者也,不亦惑哉?諸葛孔明,小國之相,猶曰︰“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況萬乘之主,當可封之日,而任心棄法,取怨于人乎!

    又時有小事,不欲人聞,則暴作威怒,以弭謗議。若所為是也,聞于外其何傷?若所以非也,雖掩之何益?故諺曰︰“欲人不知,莫若不為;欲人不聞,莫若勿言。”為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聞,此猶捕雀而掩目,盜鐘而掩耳者,只以取誚,將何益乎?臣又聞之,無常亂之國,無不可理之民者。夫君之善惡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湯以之理,桀、紂以之亂;文、武以之安,幽、厲以之危。是以古之哲王,盡己而不以尤人,求身而不以責下。故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為之無已,深乖惻隱之情,實啟奸邪之路。溫舒恨于曩日,臣亦欲惜不用,非所不聞也。臣聞堯有敢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史,武有戒慎之銘。此則听之于無形,求之于未有,虛心以待下,庶下情之達上,上下無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武帝雲︰“有德之君樂聞逆耳之言。犯顏之諍,親忠臣,厚諫士,斥讒慝,遠佞人者,誠欲全身保國,遠避滅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統運,縱未能上下無私,君臣合德,可不全身保國,遠避滅亡乎?然自古聖哲之君,功成事立,未有不資同心,予違汝弼者也。

    昔在貞觀之初,側身勵行,謙以受物。蓋聞善必改,時有小過,引納忠規,每听直言,喜形顏色。故凡在忠烈,咸竭其辭。自頃年海內無虞,遠夷懾服,志意盈滿,事異厥初。高談疾邪,而喜聞順旨之說;空論忠讜,而不悅逆耳之言。私嬖之徑漸開,至公之道日塞,往來行路,咸知之矣。邦之興衰,實由斯道。為人上者,可不勉乎?臣數年以來,每奉明旨,深懼群臣莫肯盡言。臣切思之,自比來人或上書,事有得失,惟見述其所短,未有稱其所長。又天居自高,龍鱗難犯,在于造次,不敢盡言,時有所陳,不能盡意,更思重竭,其道無因。且所言當理,未必加于寵秩,意或乖忤,將有恥辱隨之,莫能盡節,實由于此。雖左右近侍,朝夕階墀,事或犯顏,咸懷顧望,況疏遠不接,將何以極其忠款哉?又時或宣言雲︰“臣下見事,只可來道,何因所言,即望我用?”此乃拒諫之辭,誠非納忠之意。何以言之?犯主嚴顏,獻可替否,所以成主之美,匡主之過。若主听則惑,事有不行,使其盡忠讜之言,竭股肱之力,猶恐臨時恐懼,莫肯效其誠款。若如明詔所道,便是許其面從,而又責其盡言,進退將何所據?欲必使乎致諫,在乎好之而已。故齊桓好服紫,而合境無異色;楚王好細腰,而後宮多餓死。夫以耳目之玩,人猶死而不違,況聖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里斯應,信不為難。若徒有其言,而內無其實,欲其必至,不可得也。

    太宗手詔曰︰

    省前後諷諭,皆切至之意,固所望于卿也。朕昔在衡門,尚惟童幼,未漸師保之訓,罕聞先達之言。值隋主分崩,萬邦涂炭,慮 瑁 由砦匏k拮遠胖 輳 謝痴紓  咄惡牽 閭岣篩輳 煞桿 叮  髡鞣ュ 詹幌靖 游弈輟=擋躁恢 椋 髏硤彌 裕 迤燜福 г蚱揭摹H跛  魃常 くㄝ軒之使;被發左衽,皆為衣冠之域。正朔所班,無遠不屆。及恭承寶歷,寅奉帝圖,垂拱無為,氛埃靖息,于茲十有余年,斯蓋股肱罄帷幄之謀,爪牙竭熊羆之力,協德同習,以致于此。自惟寡薄,厚享斯休,每以撫大神器,憂深責重,常懼萬機多曠,四聰不達,戰戰兢兢,坐以待旦。詢于公卿,以至隸皂,推以赤心。庶幾明賴,一動以鐘石;淳風至德,永傳于竹帛。克播鴻名,常為稱首。朕以虛薄,多慚往代,若不任舟楫,豈得濟彼巨川?不藉鹽梅,安得調夫五味?賜絹三百匹。

    【 譯文】

    太宗剛登帝位,中書令房玄齡上奏說︰“秦王府老部下未得封官的人,都埋怨前太子東宮及齊王府部下比自己先得到安排職務。”太宗說︰“古時認為最公平的,是公正而沒有私心。丹朱、商均,都是堯、舜的親生兒子,但是堯、舜廢棄他們,不授與天下。管叔、蔡叔,都是武王的親兄弟,但是周公旦承受王命誅討他們。因此知道統治國家的人,要以天下為公,對人不能有私心。以前諸葛孔明,是一個小國的承相,還說是‘我的心像秤一樣,要公平,不能對人分親疏’,何況我如今是在治理一個大國啊?我和你們,衣食來自百姓,百姓的人力已經奉獻給上面,但是上面的恩惠還沒有廣施給下面的百姓。現在之所以選拔賢德有才的人,正是為了求得安定百姓。用人只看他能不能勝任職務,怎麼能因為是新認識的人或是老熟人就態度不一樣?凡是見過一面的人尚且自己覺得互相親近,何況是老熟人,能一下子忘記嗎?但是才能如果不能勝任職務,又怎麼能因為是老熟人就優先任用?現在不管這些人行不行,卻只是說他們埋怨,這難道是最公平的原則麼?"

    貞觀元年,有人上書奏事,請求秦王府原來的兵士一律授與武官職務,補入宮禁值宿警衛。太宗對他說︰“我把天下看作自己的家一樣,不能對一些人有私心,只能任用有才能德行的人,怎能因為新人舊人而在對待上有所差別?況且古人說過︰‘兵器如同火一樣,使用而不能控制將會燒到自己。’你這個意見,對治理國家無益。”

    貞觀元年,吏部尚書長孫無忌曾在受召見的時候,不解佩刀進入東上閣門。出了閣以後,走到宮門口,監門校尉才發覺此事。尚書右僕射封德彝擬議論罪,認為監門校尉沒有發覺長孫無忌不解佩刀入宮,罪該處死;長孫無忌誤帶刀入閣,判處徒刑二年,罰銅二十斤。太宗同意這個意見。大理寺少卿戴胃駁議說︰“校尉沒有發覺,長孫無忌帶刀入宮,同樣是過失。臣子對于皇帝,不能稱過失。按照刑律說︰‘供奉御用湯藥、飲食、舟船,發生差錯不合乎制度的,都處死。’陛下如果考慮他的功勞,那就不是司法機關所能議定的;如果應該依據法律,那麼罰銅不恰當。”太宗說︰ “法律不是我一個人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怎麼能因為長孫無忌是皇親國戚,就要曲解法律呢?”復令擬定處理意見。封德彝堅持最初的意見,太宗準備听從他的意見。戴宵又上奏反駁說︰“校尉由于長孫無忌而造成犯罪,按照法律罪行應該較輕。如果論他們的過失,那麼犯罪情節相同。但是一生一死,量刑的差別太大,我斗膽堅執請求皇上考慮我的建議。”太宗才免去校尉的死刑。

    當時,朝廷大力開展選拔推薦人材,有人謊報官階和資歷。太宗命令謊報的人自首,不自首的,治罪將處以死刑。不久有一個謊報的人事情泄露,戴宵根據法律判處流刑並將此案向太宗報告。太宗說;“我當初下詔令,說不自首的處死,現在根據法律判決流刑,這是向天下表示我言而無信了。”戴宵說︰“陛下當時就殺掉他,就是臣下所能干預的事。既然現在交給大理寺處理,臣不能違背法律。”太宗說︰“你自顧遵守法律,卻讓我說話失信嗎?”戴胃說︰“法律,是國家用來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說出的話,只是當時憑喜怒發出來的罷了!陛下一時發怒,想要殺死他。已經知道不能這樣,交由法律處理,這正是忍耐小的忿怒而保持大的信用。臣私下替陛下珍惜這一點。”太宗說︰“我執法有失誤的地方,你能夠糾正它,我還有什麼擔憂的呢?”

    貞觀二年,太宗對房玄齡等人說︰“我近來見到隋朝遺老,他們都稱贊高頂是賢相,我于是讀他的傳記,他可以說得上是公平正直的人,特別精通治理國家的策略。隋王朝的安危,決定于他的生死。隋場帝無道,他無罪而被誅殺,我怎能不懷念他這個人。于是放下書戴歉嘆息!另外漢魏以來,諸葛亮做皿相,也很公平正直。他曾經上表請求把廖立、李嚴削職為民到蜀地南方。廖立听說諸葛亮死,哭泣說︰‘我們恐怕要亡國了!,李嚴听說諸葛亮死,哀傷得發病死去。所以陳壽稱贊︰‘諸葛亮執政,推誠相見,開誠布公。竭盡忠心有益國家的,即使是他的仇人也必定獎賞;違犯法令怠慢職守的,即使是他的親人也必定處罰。,你們難道能不羨慕企及他?我現在常常羨慕前代賢德的帝王,你們也可羨慕賢德的宰相。如果能夠像這樣,那麼榮譽的名聲和高貴的地位就可以長久保持。”房玄齡回答說︰“我听說治理國家的關鍵,確實在于公平正直,所以《 尚書》 說︰‘不營私結黨,王道浩浩蕩蕩;不結黨營私,王道順順當當。另外孔子說︰‘舉用正直的人,廢棄邪按的人,那麼百姓就會服從上面的管理。現在聖上心里所向往的,確實能夠拿來窮盡政治教化的本源,推究大公無私的要領,包羅天下,使百姓順從教化。”太宗說︰“這正是我所想的,哪里有跟你們說了又不實行的呢?”

    長樂公主,是文德皇後所生的。貞觀年中她將出嫁,太宗詔令有關部門備辦妝倉陪嫁,相當于長公主的兩倍。魏徽上奏說︰“從前漢明帝準備封賜他的兒子,他說︰‘我的兒子哪能跟先帝的兒子同等待遇呢?可以相當于楚王英、淮陽王曬的半數。’前代史籍把這件事作為美談。天子的姊妹是長公主。天子的女兒是公主;既然加上“長”字,實在要比公主的地位高貴。感情雖然有不同,禮義卻沒有差別。如果讓公主的禮物超過長公主,禮義上恐怕不應該。希望陛下考慮這件事。”太宗稱他說得對。于是退朝後把魏徽的話告訴了皇後。皇後感嘆說︰“曾經听說陛下尊重魏徽,只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現在听了他的勸諫,竟能用禮義克制國君的感情,可以稱得上是正直的國家棟梁之臣啊!我和陛下結發為夫妻,承蒙陛下以禮相敬,情義深重。但我每當要進言,必定要等陛下心情好的時候,尚且不敢輕易冒犯威嚴,何況作為臣下,情禮疏遠間隔?所以韓非稱游說是難事,東方朔說它不容易,確實如此。忠言逆耳卻利于行事,對治理國家的人極為緊要;采納它國家就太平,拒絕它政局就會混亂。真心希望陛下明白這一點,那麼天下太幸運了!”于是請求派遣宮廷使者送五百匹帛,到魏徽家里去賜給他。

    刑部尚書張亮被告發謀反罪下獄,太宗詔令百官議論處罰,百官多數說張亮該殺。只有殿中少監李道裕,進奏說張亮謀反的形跡還沒有具備,認為他沒有罪。太宗已經大怒,終于殺了他。不久刑部侍郎職位空缺,太宗命令宰相妥善選擇適當的人選,但累次奏上都不批準。太宗說︰“我已經找到適當的人了。先前李道裕議論張亮說‘謀反的形跡尚未具備’,可以說是公正合理的。當時雖然沒有采用他的意見,但我至今追悔不已。”于是任命李道裕為刑部侍郎。

    貞觀初年,太宗對侍臣說︰“我現在勤勉不懈地求取有德有才的人,想專心致力于治理國家的策略,听說有好人,就提拔任用。但是議論的人總是說‘這些人都是朝廷大臣的親戚故舊’。只要你們極其公正地辦事,不必顧慮這些話,可以不受拘束地去做事。古人推薦自己的人不回避是親戚、推薦外人不回避是仇人夕,是因為推薦那些真正的賢人的緣故。只要能夠提拔任用賢才,即使是自己的子弟以及有仇怨的人,也不能不推薦。”

    貞觀十一年,貞觀十一年,經常有宦官充當地方官吏,胡亂奏報政務,事發,唐太宗大怒。魏征進諫說︰“宦官雖然地位卑下,但常在皇上身邊,時常有些話進入皇上耳朵,皇上容易輕率的相信,日積月累的效果是最嚴重的。現在的皇帝是聖明的,沒有這個顧慮,但為子孫考慮,不可不杜絕其源頭。”唐太宗說︰“沒有你,我哪里去听這番話?從現在起,停止宦官充當地方官吏的慣例。”

    魏征根據這件事向唐太宗建議說︰臣听說做國君的人,要重視喜愛好人好事,厭惡壞人壞事,親近君子,疏遠小人。明顯地喜愛好人好事,君子就會進用;公開地厭惡壞人壞事,小人就會退避。親近君子,朝廷就不會出現不良的政令;疏遠小人,听取意見就不會偏私邪曲。小人並不是沒有一點小優點,君子並不是沒有一點小過錯。君子的小過錯,大約是像白玉上的小斑點;小人的小優點,就像是鈍刀割一下的效果。鉛刀割一下,技術高超的工匠並不重視它,因為小優點不能夠掩飾眾多的邪惡;白玉有小斑點,精明的商人不會扔掉它,因為小斑點不會影響白玉的整個美質。如果喜愛小人的優點,說成是喜愛好人好事;厭惡君子的小缺點,說成是厭惡壞人壞事,那就會認為臭篙、香蘭氣味一樣,白玉和石頭沒有差別,這就是屈原之所以沉江而死,卞和之所以抱著玉哭出血來的原因啊。已經知道白玉和石頭的區別,又能分辨臭篙和香蘭的氣味,但是喜愛好人好事卻不能提拔重用好人,厭惡壞人壞事卻不能疏遠壞人,這就是春秋時郭國之所以滅亡,衛國大夫史魚所以有遺恨的原因。

    陛下聰明威武,天姿英明睿智。有志于博愛,提拔任用人材的途徑很多。但是喜愛好人好事卻不太重視選擇人材,憎恨壞人壞事卻未能疏遠小人。而且說出話來沒有保留,憎恨邪惡太厲害,听到說別人的優點,有時未必完全相信;听到說別人的缺點,認為必定會如此。即使明智有獨特見解,恐怕在處置上還沒盡善盡美;為什麼是這樣呢?君子贊揚別人的優點,小人攻擊別的的缺點。听說別人的缺點一定相信,那麼小人攻汗的手段就會增加;听說別人的優點有所懷疑,那麼君子揚善的途徑就會減少。治理國家的人急于進用君子黝退小人,卻使君子揚善的途徑減少,小人攻汗的手段增加,那麼君臣之間的倫理失去常規,上下相互隔絕不通,國家的亂亡都來不及憂慮,將怎麼去考慮治理國家呢?用善行互相成全,叫做同心同德;拿邪惡互相幫助,叫做結黨營私。如今清正和混濁合流,善和惡沒有區別,把告汗攻擊當作誠實正直,把同心同德當作結黨營私。把同心同德當作結黨營私,就以為沒有什麼事可以相信;把結黨營私當作誠實正直,就以為什麼話都可以听取。這是君王的恩澤不能施予臣下,臣下的忠誠不能表達給君王的原因。大臣不能分辯糾正,小吏沒有誰敢于議論。到處都承襲這種不良風氣,渾渾噩噩形成了習慣。這不是國家的幸福,不是治理國家的方法。只能夠助長奸邪,混淆視听,使國君不知道什麼是可信的,臣下不能互相安定。如果不作長遠打算,狠狠杜絕它的根源,那麼後患是不能制止的。現在實行了沒有使國家敗壞,是由于君王有長遠的打算,雖然起初有過失,但是最後一定有成就的緣故。如果世道稍有混亂,行事有了過失而不改正,即使想後悔它,一定來不及了。既然行事失誤不能拿來傳示後代子孫,又拿什麼法則留給將來?況且進用賢良黝退邪惡,是施予別人;拿古代史實作為鑒戒,是用于自己。照相貌要對著靜止不動的清水,省察自己要拿賢德的人做榜樣。能夠用古代的賢王來省察自.己做的事,那麼相貌的美丑仿佛在眼前,事情的好壞自己心里明白。無須勞神司過官吏的記載,不用依靠普通百姓的議論,巍巍大功一天天顯著,赫赫大名越來越遠傳。當國君能不致力于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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