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紀大奎論孝道

類別︰子部 作者︰清•劉聲木 書名︰萇楚齋五筆

    臨川紀慎齋明府大奎《敬義堂家訓述錄》雲︰「人生天地間,孝弟自是頭一件事。《論語》開首兩章,便說『其為人也孝弟』,可見不孝弟,便不得為人。古人書中說孝弟事極多,大凡讀到此處,便當悚然惕然,一一想到自己身上,天性自然觸發,安得復為不孝之子。」又雲︰「人子或不能常在父母膝下,總要刻刻不忘父母。《詩》雲『無父母詒罹』,蓋女子一嫁,便離卻父母,故以此惕醒之,何況男子!但凡做一事,必想到此事有益我父母否,無玷辱我父母否,不失我父母心志否。涉一處,必想到此處可慰我父母望念否,不為我父母憂慮否。食一美食,穿一美衣,居處一好境界,必想到我父母曾享此否,我今享此,可不愧父母否。當大寒大暑之時,必想到我父母,不知安適否。當饑寒困之時,必想到我父母,不知何如,莫也如此否。時時處處如此在心,安得尚有不孝之行!且安得不為善人,為吉人!天地安得不覆佑他!若處處總不想到父母,天性既灕,非心日長,漸漸不知其所至,天地安能覆佑得他!比如樹枝,離了根干土壤,自然枯槁,縱有和風甘雨,豈能受其生養。此理最明,人人可曉。」雲雲。聲木謹案︰湘鄉曾文正公國藩,于同治九年六月,將赴天津,示兩子諭中有雲︰「孝友為家庭之祥瑞。凡所稱因果報應,他事或不盡驗,獨孝友則立獲吉慶,反是則立獲殃禍,無不驗者。」雲雲。語見《曾文正公家訓》。均言孝友至道,而明府所論,尤為闡發無遺。設使人人奉為圭臬,刻意遵行,則感召祥和,家因之日昌,國因之日治,和風甘雨,景星慶雲,天且因之垂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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