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 書類 ◎尚書正義

類別︰子部 作者︰清•李慈銘 書名︰越縵堂讀書記

    (唐孔穎達)

    閱《尚書正義》。殷周間諸王之年,《無逸》、《洛誥》經有明文。《無逸》言高宗享國五十有九年,祖甲享國三十有三年,自時厥後,罔或克壽,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鄭注︰祖甲,武丁子帝甲也。然則自祖甲以下廩辛、庚丁、武乙、太丁、帝乙五君之年可推矣。曰四、三年,不曰三、四年者,蓋七、八年五、六年皆渾舉一代之詞,四、三年者,一代四年,一代三年,故變文以明之,古人文字無虛設也。自王肅偽造《孔傳正義》,曲申偽傳,以祖甲為太甲,于是宋以後人隨意撰造商王年代。偽為《竹書紀年》者,作武乙三十五年,文丁十三年,帝辛五十三年。杜撰《皇極經世皇王大紀》等書者,作庚丁二十一年,帝乙三十七年,帝辛三十三年。《通監前編》從而實之,遂以為典要矣。《洛誥》言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鄭注︰文王得赤雀,武王俯取白魚,受命皆七年而崩;及周公居攝,不敢過其數也。此必伏生夏侯以來相承舊說,故鑿鑿言之。文王受命七年者,據《尚書大傳》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二年伐于,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畎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見詩文王序,正義引作尚書周傳。)武王取白魚在上祭于畢之年,是年始觀兵于孟津,又二年克商,又四年而崩。是文武受命後皆七年也。周公成文武之德,故亦居攝七年。曰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明文武皆受命七年也,公雖攝政,未嘗有受命之瑞,經文特書此語,以明周公之心,純乎文武之心,即純乎臣子之心也。《偽孔傳》釋為大安文武受命之事,則經之受命二字,便成空文。《正義》從而略之,不能申明鄭注。于是後人或據《史記》,謂文王受命十年,或據《漢志》,引三統歷作九年;而宋以後人遂各以意改武王年歲及周公居東月日,且爭文王無受命、周公無居攝事者,益紛紛矣至《呂刑》言穆王享國百年,享國自與《無逸》經文一例,皆主在位言之。《論衡》、《氣壽篇》雲︰《傳》稱周穆王享國百年,並未享國之時,出百三十四十歲矣,自是今文家師說如此。《偽孔傳》雲︰穆王即位過四十百年大期。蓋陰主《史記》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立五十五年崩之文而小變之,以見子長嘗從子國問故,故詞相合也。不知未即位時安得雲享國。周初召公年亦百二十余歲,畢公亦百余歲,穆王在位百年,何足為異。《列子》以穆王為神人,《穆天子傳》瑤池八駿等事,皆以穆王壽為希見,故附會之,此不必疑者也。

    光緒丙戌(一八八六)十二月初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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