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卷第六(起十九年至三十二年盡閔公二年) 莊公十九年(公元前六百七十五年)

類別︰經部 作者︰(戰國)谷梁赤 書名︰春秋谷梁傳

    經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 譯文】

    十九年,春,周歷正月。

    經  夏,四月。

    【 譯文】

    夏季,四月。

    經  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酬,遂及齊侯、宋公盟。

    【 譯文】

    秋天,公子結送陳侯夫人的陪嫁女到鄄地,于是跟齊侯宋公結盟。

    傳  媵,淺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闢要盟也。何以見其闢要盟也?媵,禮之輕者也。盟,國之重也,以輕事遂乎國重無說。其曰陳人之婦,略之也。其不日,數渝,惡之也。

    【 譯文】

    送陪嫁女,是不重要的事,不予記載。這次為什麼記呢?是為避開要參加盟會的說法。怎麼見得是這樣呢?送陪嫁女,是禮儀中較輕的。盟會是國家的大事。用送女成全大事別國就沒話了。經文記“陳人之婦”,是為省略。不記日期,是因為盟約多次改變,對此憎恨。

    經  夫人姜氏如莒。

    【 譯文】

    夫人姜氏到莒國。

    傳  婦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

    【 譯文】

    女人已經出嫁,就不能再過國境。過國境是非禮的。

    經  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

    【 譯文】

    冬天,齊國、宋國和陳國攻打魯國西部邊境。

    傳  其曰鄙,遠之也。其遠之何也?不以難邇我國也。

    【 譯文】

    經文記邊疆地區,表明很遠。為什麼說遠呢?不讓戰事接近魯的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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