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春秋紀年

類別︰子部 作者︰清•趙翼 書名︰陔余叢考

    春秋時,列國雖曰奉周正朔,然紀年皆以本國之君即位之年為紀。如《春秋》以隱公元年起,雖孔子亦不改也。至其稱于列國,則彼此紀年不同,似應以周王之年為紀矣。然鄭子家對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來朝。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是皆據本國之紀年以語他國。否則舉是年一大事以標之,如魯襄公朝晉侯,晉侯問其年,季武子對曰︰會于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是也。絳縣老人自敘其年曰︰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師曠曰︰魯叔仲惠伯會成子于承匡之歲也。是皆不以周王之年為紀也。即《左傳》敘舊事亦然。如追敘晉封成師之事,則曰惠公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弒孝侯。追敘衛襄公立子元之事,則曰晉韓宣子為政聘于諸侯之歲。追敘鄭伯有為厲事,一則曰鑄刑書之歲,再則曰齊平燕之歲。追敘齊烏余以廩邱奔晉事,則曰齊人城郟之歲。追敘鄭伯朝晉之歲,則曰溴梁之明年。而于周王紀年略不及焉。堂堂共主,正朔咸遵,而紀年莫之或用,蓋當日本無稟奉一王紀年之制,非盡各國僭妄也。(漢時諸侯王尚得自稱元年,如《漢書。諸侯王表》楚王戊二十一年為孝景三年,楚王延壽三十二年為地節元年之類。又列侯于本國亦得自稱元年,《史記。高祖功臣侯年表》高祖六年為平陽懿侯曹參元年,孝惠六年為靖侯元年之類。是列國各自紀元,漢初猶然。)○矢魚于棠矢魚于棠,諸家皆以為陳魚而觀之。宋人《螢雪雜說》獨引《周禮》“矢其魚鱉而食之”之義,以為矢者射也。按秦始皇以連弩候大魚出射之,漢武亦有巡海射蛟之事,以矢取魚,本是古法,授以說經,最為典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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