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進士

類別︰子部 作者︰清•趙翼 書名︰陔余叢考

    進士之名,見于《王制》,秦、漢以來,未有此名目也。至隋煬帝始設此科,唐因之。其初雖有諸科,然大要以明經、進士二科為重,其後又專重進士。此後世進士所始也。唐初制試時務策五道,帖一大經。經、策全通為甲第。策通四,帖過四以上為乙第。永隆二年,以劉思立言“進士唯誦舊策,皆無實材”,乃詔進士試雜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後試策。此進士試詩、賦之始。開元二十五年詔︰進士以聲韻為學,多味古今,自今加試大經十帖。建中二年,中書舍人趙贊權知貢舉,又以箴、論、表、贊代詩、賦。太和八年,仍復詩、賦。此唐一代進士試藝之大略也。然唐制有與後世不同者。後世三歲一會試,唐則每歲皆試。後世放進士多至三、四百人,少亦百餘人,唐則每歲放進士不過三、四十人。見《通考》所載《登科記》。宋初猶每歲一試,仁宗至和二年始定令間歲一科舉,英宗二年又定令三歲一科,此後世三年一鄉、會之始也。(《封氏聞見記》︰唐時風尚,最重進士,制舉雖高,猶在進士之下。御史張瑰兄弟八人,其七人皆登進士,一人制科出身,每親故宴集,兄弟連榻,猶令制科者別坐,謂之雜色,以為笑樂。其時習俗如此。)南宋又有類省試,蓋因兵興路遠,舉子難赴,即就本路權省試,如紹興二年,川陝宣撫使類試陝西發解進士,得周謨等十三人,以便宜賜進士出身。紹興五年,又詔川陝類試進士,合格,第一人依殿試第三人例推恩,余並賜同進士出身。度宗在諒ヨ,命宰執類試,阮登炳以下依例賜出身。則類試並行之于朝廷,此又因理宗之喪而權為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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