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斷限第十二

類別︰史部 作者︰劉知幾(唐) 書名︰史通

    【原文】

    夫書之立約,其來尚矣。如尼父之定《虞書》也,以舜為始,而雲“粵若稽古帝堯”;丘明之傳魯史也,以隱為先,而雲“惠公元菇孟子”。此皆正其疆里,開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勢當然,非為濫軼也。過此已往,可謂狂簡不知所裁者焉。

    協

    【譯文】

    史書定立範圍,由來已久。如孔尼父修訂《虞書》,從舜開始,卻說“考查古帝堯”;左丘明為魯史作《傳》,以魯隱公為首,卻說“惠公的元妃孟子”。這都是劃定範圍,從頭說起。因為有所沿革,就會有所交叉,是事情發展的必然,不算是越出疆界。超過這樣的疆界,就可以說是大而無當,不懂裁剪了。

    【原文】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若《漢書》之立表志,其殆侵官離局者乎?考其濫筋所出,起于司馬氏。案馬《記》以史制名,班《書》持漢標目。《史記》者,載數干年之事,無所不容;《漢書》者,紀十二帝之時,有限斯極。固既分遷之記,判其去取,紀傳所存,唯留漢日;表志所錄,乃盡犧年,舉一反三,豈宜若是?膠住調瑟,不亦謬欽!

    【譯文】

    孔夫子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像《漢書》中所立的《表》、《志》,也許算是侵犯別人範圍,離開自己職守了吧?考查首開其端的,起源于司馬遷。司馬遷《史記》以“史”作為書名,班固《漢書》用“漢”標立題目。《史記》記載數千年的事,無所不包。《漢書》記載漢朝十二代帝王的事,就有這樣一個極限。班固把司馬遷《史記》分割開,確定取舍,《紀》、《傳》所留下的,只有漢代的事,《表》、《志》所采錄的,則直到伏羲時代。舉一反三,可見得其余。難道能夠這樣?膠柱鼓瑟,不知變通,豈不謬誤?

    【原文】

    但固之躊駁,既往不諫,而後之作者,咸習其迷。《宋史》則上括魏朝,《隋書》則仰包梁代。求其所書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為嘆息!

    【譯文】

    班固的駁雜,是過去的事,無可挽回了,而後代的作者,卻都跟著他迷誤︰《宋史》上含魏代,《隋書》包含梁朝。雖說所含上代之事只佔全書的百分之一,但一成了先例,就沒有人敢改變,成了合理之舉,讓人為之嘆息。

    【原文】

    當魏武乘時撥亂,電掃群雄,鋒摘之所交,綱羅之所及者,蓋唯二袁、劉、呂而已。若進雞行拭,燃臍就戮,總關王室,不涉霸圖,而陳壽《國志》引居傳首。夫漢之董卓,猶秦之趙高,昔車令之誅,既不列于《漢史》,何太師之斃,遂獨刊于《魏書》乎?兼復減洪、陶謙、劉虞、孫攢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異犬牙,固亦事同風馬,漢典所具@,而魏冊仍編,豈非流宕忘歸,迷而不悟者也?

    【譯文】

    當魏武帝順應時局,撥亂反正,掃蕩群雄的時候,鋒芒所向、戰火所及的只有二袁、劉表、呂布而已,至于鴿殺漢帝、死後被燃臍的董卓,只與漢皇有關,而與曹操無涉,但陳壽《三國志》卻把他放在列傳之首。漢代的董卓,猶如秦代的趙高,既然秦代中車府令趙高被誅的事不列入漢史,為什麼漢代太師斃命的事就載于《魏書》之中呢?再有減洪、陶謙、劉虞、公孫攢生于漢末,自相吞並,他們對于曹氏,不但原則上毫無共通之處,就是事情也是風馬牛不相及。漢史已有詳細記載,《三國志•魏志》中仍然編入,這不是放任而不知收束、執迷而不知覺悟嗎?

    【原文】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見它記,則無宜重述。故子嬰降沛,其詳取驗于《秦紀》;伯符死漢,其事斷入于《吳書》。沈錄金行,上羈劉主;魏刊水運,下列高王。唯蜀與齊各有國史,越次而載,孰曰枚宜?

    【譯文】

    也有的作為一代之史,涉及前後代交叉之事,如果已經見于其它史書,就不應重復敘述。所以秦子嬰投降沛公,詳情在《秦始皇本紀》中查驗;孫伯符死于漢代,其事于《三國志•吳書》中記載。沈約撰著《晉書》,卻上錄蜀漢之主,魏收編寫《魏書》,下列北齊之王,而蜀漢、北齊又各有自己的國史,沈、魏越過界限記載別代史事,誰能說這是恰當的呢?

    【原文】

    自五胡稱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氏、羌有錄,索虜成傳。魏本出于雜種,竊亦自號真君。其史黨附本朝,思欲凌駕前作,遂乃南籠典午,北吞諸偽,比于群盜,盡入傳中。但當有音元、明之時,中原秦、趙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于傳,何厚顏之甚邪!又張、李諸姓,據有涼、蜀,其于魏也,校年則前後不接,論地則參商有殊,何預魏氏而橫加編載?

    【譯文】

    自從五胡稱王,四海分裂。江南政權繼承了正統,排斥北魏、五胡,所以有記錄北方諸政權的《氏羌傳》、《索虜傳》。北魏本非華夏血統,也私下自稱“真君”。它的史書偏袒本朝,想要凌駕前代諸史,于是南面包容晉朝,北面籠括各個偽政權,把他們比作群盜,全部寫入潛偽類傳記之中。當晉代的元帝、明帝之時,中原的前後秦、前後趙之代,元魏正處于對他們頂禮膜拜,把自己當做臣妾的時候,卻反倒列之于正傳,何等厚顏無恥之極!再如張寵、李雄等政權,佔據涼州、蜀州,對于北魏來說,論年代則前後不相餃接,論地域如參商相隔太遠,與元魏有何相干,卻橫加編載?

    【原文】

    夫《尚書》者,七經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學者必先精此書,次覽群籍。譬夫行不由徑,非所聞焉。修國史者,若旁采異聞,用成博物,斯則可矣。如班書《地理志》,首全寫《禹貢》一篇。降為後書,持續前史。蓋以水濟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煩,竟無其用,豈非惑乎?昔春秋諸國,賦詩見意,《左氏》所載,唯錄章名。如地理為書,論自古風俗,至于夏世,宜雲《禹貢》已詳,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辭費也?

    【譯文】

    《尚書》,是七經之首要,百家之領袖,凡是為學的人必定先精通此書,然後才遍覽群籍。否則就像走路不從正路,這樣的事沒有听說過。修撰國史的人,如果旁采不同見聞,用以編撰博物志,這還是可以的。班固《漢書•地理志》開頭全抄《禹貢》一篇。作為後來的史書,是用來接續前代史書的,如果水里加水,床上加床,只會增加繁瑣,卻沒有什麼用處,這不是糊涂嗎?過去春秋各國,用賦詩來表達意思,《左傳)》己載這些事時,只錄下篇名。像作為記載地理的書志,論及自古以來的風俗,說到夏代時,應當說《禹貢》中已詳細記載即可,又何必重新復述古文,增加書中的累贅呢?

    【原文】

    若夷狄本系,種落所興,北貂起自淳維,南蠻出于梁瓤,高句麗以鱉橋獲濟,吐谷渾因馬斗徙居。諸如此說,求之歷代,何書不有們雨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後修宜輟,遂乃百世相傳,一字無改。蓋驕指在手,不加力于千鈞;附贅居身,非廣形于七尺。為史之體,有若于斯,苟濫引它事,豐其部峽,以此稱博,異乎吾黨所聞。

    【譯文】

    至于夷狄的起源,種族部落的興起,如北貂源于淳維,南蠻出自架狐,高句麗因鱉橋得以渡水,土谷渾為馬相斗而遷居。諸如此類的傳說,查考歷代,哪代史書沒有?而作史書的人不知道前人已寫,後人應該放棄。于是百世傳抄,一字不改。多長了一個指頭,不會使手上的力氣增加;多生了一個瘤子,不能讓人的形體變胖。修史的體例與此相似,如果濫引別的事情,以增加書的篇幅,因而號稱廣博,是我們所沒有听說過的。

    【原文】

    陸士衡有雲︰“雖有愛而必捐。”善哉斯言,可謂達作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斷限,定其折中,歷選自古,唯蕭子顯近諸。然必謂都無其累,則吾未之許也。

    【譯文】

    陸士衡說過︰“雖有可愛之處也一定舍棄。”此話說得好啊,可說是說出寫書人的根本之點了。能夠懂得斷限,確定標準的,歷選自古以來史書,只有蕭子顯的《南齊書》比較接近。但如果說這方面的毛病一點都沒有了,則是我不完全贊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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