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序 序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史記》曰(一)︰“齊民無蓋藏。”如淳注曰︰“齊,無貴賤,故謂之齊民者,若(二)今言平民(三)也。”

    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

    蓋神農為耒耜,以利天下;堯命四子【一】,敬授民時;舜命後稷,食(四)為政首;禹制土田,萬國作V【二】;殷周之盛,詩書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管子》曰(五)︰“一農不耕,民有饑者;一女不織,民有寒者。”“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丈人曰(六)︰“四體不勤,五谷不分,孰為夫子?”傳曰(七)︰“人生在勤,勤則不匱。”古(八)語曰︰“力能勝貧,謹能勝禍。”蓋言勤力可以不貧,謹身可以避禍。故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國以富強;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戰之賞,傾奪鄰國而雄諸侯(九)。

    《淮南子》曰(十)︰“聖人不恥身之賤也,愧道之不行也;不憂命之長短,而憂百姓之窮。是故禹為治水,以身解于陽盱之河;湯由苦旱,以身禱于桑林之祭【三】。……神農憔悴,堯瘦■,舜黎黑,禹胼胝。由此觀之,則聖人之憂勞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勤,思慮不用,而事治求贍【四】者,未之聞也。”“故田者不強,鋝植揮 喚 嗖磺浚 α搖疚濉坎懷傘!br />
    《仲長子》曰(十一)︰“天為之時,而我不農,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時雨降焉,始之耕田,終之、簋【六】,惰者釜之,勤者鐘【七】之。矧夫不為,而尚【八】乎食也哉?”《譙子》曰(十二)︰“朝發而夕異宿【九】,勤則菜盈傾筐。且苟無(十三)羽毛,不織不衣;不能茹草飲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晁錯曰(十四)︰“聖王在上,而民不凍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為開其資財之道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體寒不得衣,慈母不能保其子,君亦安能以有民?……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粟、米、布、帛,……一日不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谷而賤金玉。”劉陶曰(十五)︰“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饑,故食為至急。”陳思王曰(十六)︰“寒者不貪尺玉而思短褐【一0】,饑者不願千金而美一食。千金、尺玉至貴,而不若一食、短褐之惡者,物時有所急也。”誠哉言乎!

    神農、倉頡,聖人者也;其于事也,有所不能矣。故趙過始為牛耕【一一】,實勝耒耜之利;蔡倫立意造紙,豈方縑、牘之煩【一二】?且耿壽昌之常平倉【一三】,桑弘羊之均輸法【一四】,益國利民,不朽之術也。諺曰︰“智如禹、湯,不如嘗更(十七)。【一五】”是以樊遲【一六】請學稼,孔子答曰︰“吾不如老農。”然則聖賢之智,猶有所未達,而況于凡庸者乎?

    猗頓【一七】,魯窮士,聞陶朱公富,問術焉。告之曰︰“欲速富,畜五(十八)。”乃畜牛羊,子息萬計。九真、廬江,不知牛耕,每致困乏。任延【一八】、王景【一九】,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歲歲開廣,百姓充給。炖煌不曉作耬犁;及種,人牛功力既費,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二0】乃教作耬犁,所省庸力過半,得谷加五。又炖煌俗,婦女作裙,攣(十九)縮如羊腸,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復不貲。茨充【二一】為桂陽令,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分隆徑俊C穸桉裂蛑髑校 俅幀徑柯模 愣嗥柿蜒 觶   勻換鵒侵恕3浣堂褚嬤稚! 希 希  模 戳鈧擲麻【二四】。數年之間,大賴其利,衣履溫暖。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五原土宜麻 撞恢   幻穸 攣摶攏   ┤覆藎 雲渲校 粼蛞虜荻觥4【二五】為作紡績、織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安在不教乎?

    黃霸【二六】為潁(二一)川,使郵亭、鄉官【二七】,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鰥、寡、孤、獨,有死無以葬者,鄉部書言,霸具為區處︰某所大木,可以為棺;某亭豚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襲遂【二八】為渤海,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二二)榆,百本■【二九】,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二三)。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春夏不得不趣田畝,秋冬課【三0】收斂,益蓄果實、菱、芡。吏民皆富實。召信臣【三一】為南陽,好為民興利,務在富之。躬勸農耕,出入阡陌,止舍離鄉亭【三二】,稀有安居。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三三】,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民得其利,蓄積有余。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于儉約。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親愛信臣,號曰“召父”。僮種(二四)【三四】為不其令,率民養一豬,雌雞四頭,以供祭祀,死買棺木。顏斐【三五】為京兆,乃令整阡陌,樹桑果;又課以閑月取材,使得轉相教匠【三六】作車;又課民無牛者,令畜豬,投貴時賣,以買牛。始者民以為煩,一二年間,家有丁【三七】車、大牛,整頓豐足。王丹【三八】家累千金,好施與,周人之急。每歲時農收後,察其強力收多者,輒歷載酒肴,從而勞之,便于田頭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余肴而去;其惰■者,獨不見勞,各自恥不能致丹,其後無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杜畿【三九】為河東,課民畜(二五)牛、草馬【四0】,下逮雞、豚,皆有章程,家家豐實。此等豈好為煩擾而輕費損哉?蓋以庸人之性,率之則自力,縱之則惰窳耳。

    故《仲長子》曰︰“叢林之下,為倉庾之坻【四一】;魚鱉之堀【四二】,為耕稼之場者,此君長所用心也。是以太公封而斥鹵播嘉谷,鄭、白【四三】成而關中無饑年。蓋食魚鱉而藪澤之形可見,觀草木而肥磽之勢可知。”又曰︰“稼穡不修,桑果不茂,畜產不肥,鞭之可也;s(二六)落不完,垣牆不牢,掃除不淨,笞之可也【四四】。”此督課之方也。且天子親耕,皇後親蠶,況夫田父而懷窳惰乎?

    李衡【四五】于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樹。臨死敕兒曰︰“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矣。”吳末,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恆稱【四六】太史公所謂“江陵千樹橘,與千戶侯等”者也。樊重【四七】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種殖(二七)之不可已已也。諺曰︰“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此之謂也。

    《書》曰(二八)︰“稼穡之艱難。”《孝經》曰(二九)︰“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論語》曰(三十)︰“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漢文帝曰︰“朕為天下守財矣,安敢妄用哉!”孔子曰(三一)︰“居家理,治可移于官。”然則家猶國,國猶家,是以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其義一也。

    夫財貨之生,既艱難矣,用之又無節;凡人之性,好懶惰矣,率之又不篤;加以政令失所,水旱為災,一谷不登,腐(三二)相繼︰古今同患,所不能止也,嗟乎!且饑者有過甚之願,渴者有兼量之情。既飽而後輕食,既暖而後輕衣。或由年谷豐,而忽于蓄積;或由布帛優贍,而輕于施與︰窮窘之來,所由有漸。故《管子》曰(三三)︰“桀有天下,而用不足;湯有七十二里,而用有余,天非獨為湯雨菽、粟也。”蓋言用之以節。

    《仲長子》曰(三四)︰“鮑魚【四八】之肆,不自以氣為臭;四夷之人,不自以食為異︰生習使之然也。居積習之中,見生然之事,夫孰自知非者也?斯何異蓼中之蟲,而不知藍之甘乎?”

    今采捃經傳,爰及歌謠,詢之老成,驗之行事,起自耕農,終于醯、醢【四九】,資生之業,靡不畢書,號曰《齊民要術》。凡九十二篇,束(三五)為十卷。卷首皆有目錄,于文雖煩,尋覽差易。其有五谷、果、非中國【五0】所殖者,存其名目而已;種蒔之法,蓋無聞焉。舍本逐末,賢哲所非,日富歲貧,饑寒之漸,故商賈之事,闕而不錄。花草之流,可以悅目,徒有春花,而無秋實,匹諸浮偽,蓋不足存。

    鄙意曉示家童【五一】,未敢聞之有識,故丁寧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辭。覽者無或嗤焉。

    (一) 見《史記.平準書》,“蓋藏”作“藏蓋”。

    (二) “若”,金抄作“若古”,“古”是衍文;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又訛“若”為“者”,變成“者古”,不通;張校作“者若”。按《史記.平準書》如淳注的原文是︰“齊等無有貴賤,故謂之齊民,若今言平民矣。”張校多“者”字亦通,故從張校。

    (三) 注中三“民”字,原均作“人”,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名改,宋以後一直沿用未改。《史記.平準書》原文作“民”,茲據以改復。

    (四) 金抄、黃校、張校作“是”,明抄、湖湘本等作“食”。按本段全文系節引自《漢書.食貨志》,此句《食貨志》原文是︰“舜命後稷,以黎民祖饑,是為政首。”《要術》既刪去“以黎民祖饑”,應以明抄作“食”為長,故從明抄。

    (五) 見《管子.揆度》篇,又見《輕重甲》篇,文字稍異。下面“倉廩實”雲雲,見《管子.牧民》篇,二“知”字上均多“則”字。

    (六) 《論語.微子》篇︰“子路從(孔子)而後,遇丈人以杖荷。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谷不分,孰為夫子?’”

    (七) 見《左傳.宣公》十二年,“人生”作“民生”。《要術》作“人”,可能也是唐人避改的。

    (八) 明抄、湖湘本無“古”字,金抄及《輯要》引有。

    (九) “故李悝……而雄諸侯”,節采自《漢書.食貨志》。《食貨志》原文是︰“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國以富強。及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戰之賞,……傾鄰國而雄諸侯。”

    (十) 見《淮南子》(《四部叢刊》本)《務訓》,文字稍異。其中“陽盱”作“陽眄”,字書無“眄”字,疑誤。

    (十一)《隋書.經籍志》著錄有《仲長子昌言》十二卷。《昌言》系東漢仲長統撰,現已失傳。《後漢書.仲長統傳》采錄其《昌言》中《理亂》等三篇,是極小一部分。唐.魏征等《群書治要》中收有“《仲長子昌言》”,與崔《政論》合成一卷,亦極簡略。《要術》所引仲長統各條,均不見此二書所采錄。其引文引到哪里為止,只能主觀地就文義推斷。

    (十二)《譙子》,或出三國蜀譙周,或出他人。書已佚。

    (十三)各本均作“有”,《輯要》引作“無”。“不織不衣”,循下句例應作“不織則不衣”解釋,不作“可以不織不衣”解釋,則此處應作“無”。

    (十四)晁錯語節引自《漢書.食貨志》,文字無甚差別。

    (十五)劉陶語見《後漢書.劉陶傳》,文同。

    (十六)陳思王即曹植(子建)。今傳《曹子建集》,已非完帙,不載此段語句。《藝文類聚》卷五“寒”引曹植所上表中有此記載,文句稍異,並有脫文。

    (十七)金抄、明抄作“嘗更”;黃校作“常更”,“常”應作“嘗”;湖湘本、《津逮》本等作“常耕”,訛。宋陸佃《埤雅》卷五”羝”引《要術》(雖未標明,實出《要術》)作“更嘗”,陸游《感舊》詩自注引《要術》亦作“更嘗”,證明金抄的正確。因“湯”屬陽韻,“更”屬庚韻,古韻陽、庚同部,故湯、更相協,正合古諺形式。後世湯、嘗相協,乃倒“嘗更”為“更嘗”。

    (十八)黃校、張校、明抄作“■”,無此字,誤;金抄、湖湘本作“”,《孔叢子》原文亦作“”,音字,是母畜的通稱,茲據改。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孿”,是雙生子,誤;金抄、《津逮》本等及《三國志.魏志》引《魏略》均作“孿”,指裙的過分褶疊費料,茲據改。

    (二十)“積”,金抄、明抄作“種”,誤;據湖湘本等及《後漢書.崔傳》改正。

    (二一)“潁”,明抄、湖湘本等作“穎”,誤;據金抄、漸西本及《漢書.黃霸傳》改正。

    (二二)金抄、黃校、張校作“樹”,同《漢書.龔遂傳》;明抄、湖湘本等作“株”。

    (二三)金抄及《輯要》引《要術》作“五雞”,他本作“五母雞”。按《要術》文句全同《漢書.龔遂傳》,《龔遂傳》亦無“母”字,故從金抄。

    (二四)金抄、黃校、明抄作“僮種”,張校作“童種”,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童恢”。茲從金抄,參看注釋﹝三四﹞。

    (二五)明抄誤作“■”,據金抄、湖湘本等及《魏志.杜畿傳》改正。

    (二六)各本均作“ 保 鎩!端滴摹罰骸s,落也。”《通俗文》︰“柴垣曰s。”即籬笆。音豸,又音移。段玉裁注《說文》︰”《齊民要術》引《仲長子》曰︰‘ 洳煌輳    擼s之誤。”茲據改。

    (二七)明抄作“植”,茲依金抄作“殖”。

    (二八)見《尚書.無逸》篇。

    (二九)見《孝經.庶人章》,“因”作“分”。按此字有今、古文之異,今文作“分”,古文作“因”。《要術》采用古文。今本《孝經》為李隆基(唐玄宗)注本,采用今文作“分”。

    (三十)見《論語.顏淵》篇。

    (三一)孔子語出《孝經.廣揚名章》,“治”上多“故”字。此”故”字湖湘本等有,金抄、黃校、明抄無。《孝經》邢m疏︰“先儒以為‘居家理’下闕一‘故’字,御注加之。”“御注”即李隆基注。可見此字原來沒有,始加于唐。湖湘本等據加,非。

    (三二)金抄、黃校、張校作“履”,明抄、湖湘本等作“腐”。按“”音疵,指尸體腐爛,與“腐”為復詞,自可解釋。“履”是步履,“履相繼”,雖可解釋為腐尸如步履之相繼,接踵而來,如《新唐書.李棲筠傳》所謂“死徙踵路”,亦即卷二《種芋》篇“餓死滿道,白骨交橫”的意思,但以作“腐”較明允,故從明抄。

    (三三)《管子》卷二三《地數》篇︰“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湯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獨為湯雨菽、粟,而地非獨為湯出財物也。”

    (三四)《仲長子》語,不見今傳仲長統《昌言》,已在校記(十一)說明。此段語句,究竟至何處止為《仲長子》原文,很難確定。現在暫將全段作為《仲長子》原文。

    (三五)金抄作“束”,他本作“分”。當時寫書卷束成“卷”,故從金抄。

    【一】 《漢書.食貨志》︰“堯命四子,以敬授民時。”四子指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後亦簡稱羲和。事出《尚書.堯典》,記載堯命四人厘定春夏秋冬四時,以正農時。

    【二】 《漢書.食貨志》︰“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萬國作V。”事出《禹貢》。“V”是治理的意思。

    【三】 “祭”通“際”,不是祭祀。“桑林之祭”,《淮南子.務訓》作“桑山之林”,而《主術訓》逕作“桑林之際”。又《本經訓》︰“禽(即擒字)封(大豬)于桑林。”高誘注︰“桑林,湯所禱旱‘桑山之林’。”故“桑林之祭”,意即桑山之林際。《春秋繁露》卷十六《祭義》︰“祭之為言,際也。”《廣雅.釋言》︰”祭,際也。”上文“以身解于陽盱之河”,《淮南子》高誘注︰“為治水解禱,以身為質。解讀解除之解。”謂以身為質,為解除洪水災害祈禱,也就是決心要把洪水治好,不惜捐軀獻身之意。陽盱河,高注︰“在秦地。”盱音吁。

    【四】 “求贍”,需要得到滿足,生活過得好。

    【五】 高誘注︰“烈,業也。”

    【六】 “、簋”,古時盛食物的器具,竹木制或銅制。,音甫,外方內圓;簋,音軌,外圓內方。但型制亦有小異者。

    【七】 “釜”、“鐘”,古時量器名稱。釜是六斗四升,鐘是六石四斗。《左傳.昭公三年》︰“齊舊四量︰豆、區、釜、鐘。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則鐘。”

    【八】 “尚”,僥幸妄想的意思。《漢書.敘傳上》︰“尚粵其義。”顏師古注︰“尚,庶幾也,願也。”《詩經.衛風.兔爰》孔穎達疏︰“易曰︰庶,幸也;幾,覬也。是庶幾者,幸覬之意也。”上文“矧夫”是何況的意思。

    【九】 “異宿”,指歇宿時有遠近,因為走得快的已趕到前站,走得慢的還掉在後頭,這是對下一句作比喻。

    【一0】“短褐”,粗麻短衣。

    【一一】趙過,漢武帝時任“搜粟都尉”(中央高級農官),曾總結農民經驗創制成一種“三犁共一牛”的新農具(即今耬車),見卷一《耕田》篇引崔《政論》文。他教導和推廣“代田法”和這種新農具的事跡與成效《漢書.食貨志》有詳細記述(卷一《種谷》篇引載其全文)。但牛耕不始于趙過,趙過只是在原已用牛耕的基礎上有所改進。

    【一二】“縑”是細絹,“牘”是竹木簡,有紙以前的文字,寫在這些上面,即所謂“竹、帛”。其缺點是縑帛貴,竹、木簡笨重。“方”是“比”的意思。這是說自東漢蔡倫用植物縴維改進造紙方法後,比起過去來,就沒有用“縑、牘”那樣煩費了。事見《後漢書.蔡倫傳》。

    【一三】西漢宣帝時,耿壽昌建議在邊郡修建倉庫,谷賤時以較高的價格買進,貴時以較低的價格賣出,以調節糧價,叫做“常平倉”。事見《漢書.食貨志》。

    【一四】桑弘羊的“均輸法”,在經過試辦階段後,于漢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正式施行于全國。辦法是把各地一向為商人所爭購販運牟利的產品,列為人民向政府繳納的實物貢賦(即將原征貢賦的品類改變),由政府直接征收掌握,除一部分按需要逕運京都長安外,其余都由當地轉運到市價較高的地方賣去,把錢交回中央。這就是所謂“均輸”。主要目的在平抑物價,防止商人投機倒把,而增加中央收入。事見《史記.平準書》及《漢書.食貨志》。

    【一五】“嘗”是曾經,“更”是經歷。這句古語是說,即使聰明如禹湯,終不如親身實踐得來的知識高明。

    【一六】樊遲,孔子弟子,事見《論語.子路》篇。

    【一七】猗頓,春秋時人,在猗氏(今山西臨猗縣,一說安澤縣)牧養牛羊致富。事出《孔叢子》卷五《陳士義》篇,有較詳記載。所載陶朱公(即範蠡)語作︰“子欲速富,當畜五。”《要術》卷六《養牛馬驢騾》篇再引此句同《孔叢子》。“五”,據《養牛馬驢騾》篇注文,指牛、馬、豬、羊、驢五種母畜。《史記.貨殖列傳》及《漢書.食貨志》均稱猗頓以鹽業致富,無繁殖牛羊致富說法。

    【一八】任延,自漢光武初年至漢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十八年)病卒,歷任九真、武威、潁川、河內四郡太守。在九真四年。事見《後漢書》及《東觀漢記.任延傳》。“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歲歲開廣,百姓充給”一段文字,見于《後漢書.任延傳》,指任延。王景事跡,與此相類,故《要術》連類並稱,參看注釋【一九】。三百年後俞益期遷居其地,記述自任延教導犁耕以來,有“白田”、”赤田”的兩熟稻,“米不外散,恆為豐國”(參看卷十“稻﹝二﹞”注釋【一】)。

    【一九】王景是東漢著名水利專家,治理黃河,著有功績。《後漢書.王景傳》稱景于漢章帝建初八年(公元八十三年)任廬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驅率吏民,修起蕪廢,教用犁耕。由是墾闢倍多,境內豐給。”芍陂是我國最早的大型蓄水陂塘,“陂徑百里,灌田萬頃”(王景傳李賢注)。今安徽壽縣安豐塘是其遺址,但已淤縮很多。廬江郡治在今安徽廬江縣。

    【二0】皇甫隆,三國魏時人,嘉平(公元二四九至二五三年)中任炖煌太守。《三國志.魏志》卷十六《倉慈傳》注引《魏略》稱︰”初,炖煌不甚曉田,常灌溉淥  辜 η  緩竽爍S植幌 錮紜 盟 <爸鄭 伺9α 確眩 展雀佟B〉劍 套 錮紓 紙萄芨取K曛章始疲 淥∮沽 耄 霉燃游濉!畢攣慕有鸞謔∪沽弦皇攏 兌 酢肺木洌   段郝浴貳!榜錮紜奔瘩 怠;矢β﹝喚魷蜢闌偷厙 й制鰨 ぉ一垢慕爍骱凸喔燃際  緣玫皆霾br />
    【二一】茨充,漢光武時繼衛颯任桂陽太守,事跡見《東觀漢記》及《後漢書.茨充傳》,前者較詳,後者簡略。《要術》說茨充任桂陽縣令,與本傳不同。核對《要術》材料來源,似出《東觀漢記》,如非《漢記》有殘闕,疑即《要術》有誤字。桂陽郡治,在今湖南郴縣。桂陽縣即今廣東連縣。“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東觀漢記》原有,非《要術》所加,原文是︰“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化也。”因此“今”指《茨充傳》寫作的時代,不是賈思勰時代。

    【二二】崔鴻《十六國春秋》︰“王延,後母遇之無道,恆取鋪及敗麻頭,與延貯衣。”這里“以麻分隆保 筆泵揮忻   鋇賾植恢 希 梅下櫫紛敖幸輪腥﹀ !幣糲玻 舐樾壑輟!甭貳筆羌┘ 槁乒討刑奘O呂吹腦勇衣橄宋  步小奧榻擰薄br />
    【二三】“粗”是南楚人稱麻鞋草履的俗名,這里不是“粗”的異寫字。揚雄《方言》卷四︰“小 稹 幀 囊病!  銑   嬤 洌  街 幀!筆酚巍都本推 費帳 拋 骸按終擼 勇鬧 玻 銑   粗 洌 ㄎ街 幀!弊忠嘧鰲啊觥保 妒兔 鴕路罰骸熬V萑嗽弧觶 俊 欏ぐゃ 藎 醞 病!觶 胍玻 運園泊胱鬩病!薄端滴摹罰骸啊觶 H履也。”清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即引《東觀漢記》“少粗履”此句以證釋說文“■”字。桂陽地屬南楚,茨充正用了當地的方言,《茨充傳》是根據茨充的材料寫的。上文“窳”,音羽,懶的意思。

    【二四】“麻”即苧麻。

    【二五】崔,東漢後期漢桓帝時人,著有《四民月令》和《政論》。二書均已失傳,《要術》各篇均有引到,特別是《四民月令》,由于《要術》的引錄,最早保存了大量的資料。崔事跡見《後漢書.崔傳》。五原郡大致包括今內蒙古自治區五原、臨河及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西部地區。

    【二六】黃霸,漢武帝末年做過“均輸長”,漢宣帝時二次出任潁川太守,先後八年。後累遷至丞相。《要術》所述事跡,節引自《漢書.黃霸傳》。潁川郡治在今河南禹縣。

    【二七】據《漢書.黃霸傳》顏師古注,“郵亭”指傳送文書的止歇站(即驛站),“鄉官”指鄉政府辦事處,當然也包括其基層小吏,即所謂“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賦稅、訴訟)、“游徼”(掌治安)。下文“鄉部”,即指鄉辦事處。

    【二八】龔遂,漢宣帝時年七十余,初任渤海太守。《要術》所述事跡,出自《漢書.龔遂傳》。渤海郡約有今河北省濱海地區。龔遂、黃霸,世稱“良吏”,文獻上往往“龔黃”並稱。

    【二九】“■”即“薤”字。

    【三0】“課”,指檢查考核其收獲多少,是否達到預期的標準?下文“督課”則指督促與課罰。

    【三一】召信臣,稍後于龔遂,曾任零陵、南陽、河南三郡太守,漢元帝竟寧元年(公元前三十三年)征為少府。《要術》所述,節引自《漢書召信臣傳》。南陽郡有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偏西地區。

    【三二】“鄉亭”是漢代縣以下的行政區劃單位,即所謂“十里一亭,十亭一鄉”。(《漢書.百官公卿表》)《易經.序卦》︰“離者,麗也。《說文》︰“麗,旅行也。”《詩經.小雅.魚麗》毛《傳》︰“麗,歷也。”是“離”即經歷之意。《要術》語出《漢書》,《漢書.西域傳上》“離一二旬”,顏師古注︰“離,亦歷也。”證明“離鄉亭”意即“歷鄉亭”,不是離開鄉亭。此句意謂召信臣進入農村,隨在止宿,其止宿之處,經歷各鄉各亭,很少呆在太守衙門里。

    【三三】“水門”即水閘。“閼”音遏,作“堰”字用。《漢書》顏師古注︰“所以壅水。”周壽昌《漢書注校補》︰“提即堤字。”《漢書補注》引錢大昕︰“提閼即堤堰。”

    【三四】範曄《後漢書.童恢傳》李賢注稱,童恢,謝承《後漢書》作“僮種”。據此,僮種即童恢,《要術》材料,似根據謝承《後漢書》。但《要術》所敘僮種事跡,範曄《後漢書.童恢傳》不載。謝承《後漢書》已失傳,現在殘存的《東觀漢記》亦無僮種或童恢傳記。二人關系究竟如何,已無從查證。不其縣在今山東即墨縣。

    【三五】《三國志.魏志.倉慈傳》︰“京兆太守濟北顏斐,……為良二千石。”裴松之注引《魏略》︰“顏斐,字文林。……黃初(公元二二○至二二六年)初,轉為黃門侍郎,後為京兆太守。始京兆從馬超破後,民人多不專于農殖。又歷數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為民作久遠計。斐到官,乃令屬縣整阡陌,樹桑果,……。”下文與《要術》所記相同。但《要術》作“顏裴”,丁國鈞《校勘記》︰“以其字文林推之,此‘裴’字當為‘斐’之訛”,茲據《魏略》改作”斐”。漢代的京兆尹,魏改稱京兆郡,郡治在今西安附近。

    【三六】“匠”指制車技藝。

    【三七】“丁”,堅實的意思。

    【三八】王丹,東漢初人,《後漢書》及《東觀漢記》均有傳。下文“■”,同“懶”。

    【三九】杜畿,東漢末魏初人,任河東太守十六年。《三國志.魏志》有傳。《要術》所敘,與《魏志》相同。河東郡在今山西省西南隅。

    【四0】“草馬”即母馬。

    【四一】《詩經.小雅.甫田》︰“曾孫之庾,如坻如京。”廩積為倉,露積為庾。京、坻皆有高丘之義,這里是說谷物堆積得象高丘那樣,形容很多。

    【四二】“堀”通“窟”。

    【四三】“鄭”,指秦王政(即秦始皇)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韓國水利專家鄭國主持開鑿的鄭國渠;“白”,指漢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九十五年)白公主持修鑿的白渠。二渠均引涇水灌溉,使關中農產獲得豐收。

    【四四】仲長統時期封建莊園在形成中,大小莊園主役使著大量的和不少的“奴客”,這里用鞭打、杖揍的辦法對付他們,充分暴露莊園主對男女“奴客”的殘酷。

    【四五】李衡,三國時仕于吳,後出任丹楊太守。《吳志.孫休傳》裴松之注引《襄陽記》︰“李衡,……漢末入吳。……後嘗為諸葛恪司馬。……恪被誅,求為丹陽太守。……衡每欲治家,妻輒不听。後密遣客(按指“佃客”、“奴客”)十人,于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惡吾治家,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吳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晉咸康(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中,其宅上枯樹猶在。”《水經注》卷二七“沅水”並載其事︰”沅水又東歷龍陽縣之泛洲。洲長二十里,吳丹楊太守李衡植柑于其上。”武陵郡的龍陽縣,吳置,在今湖南漢壽縣,地當沅江入洞庭湖處。“泛”同“泛”,“泛洲”指湖中大片的淤積洲。“甘”即“柑”字。又東晉習鑿齒《襄陽耆舊傳》亦載其事,但說“漢末為丹陽太守”。李衡妻是習竺之女,與習鑿齒同族。

    【四六】“恆稱”雲雲,是李衡自己常說的話。李衡死後,其子將千樹柑橘的話告知母親。其母從七八年前忽然不見了十戶“奴客”和李衡常說的話聯系起來推測,才知道有在龍陽營植柑園的事。這常說的話就是︰“汝父恆稱太史公言︰‘江陵千樹橘,當封君家。’”上一注釋所引《襄陽記》等三項資料均有是項記載。太史公語見《史記.貨殖列傳》。

    【四七】樊重,漢光武劉秀的外祖。《要術》所述,見《後漢書.樊重傳》,文句全同。

    【四八】“鮑魚”,即腌魚,不是鰒魚(石決明)。《釋名.釋飲食》︰“鮑魚,鮑,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奄”即“腌”字。參看卷七《貨殖》篇“、鮑千鈞”顏師古注。

    【四九】“醯”音兮,原義是酸,這里包括《要術》制醋、作菹和釀造各法。“醢”音海,原義是肉醬,引申為“烹”,這里包括各種醬、豉和醬藏食物以及腌臘、烹調各法。

    【五0】“中國”,指我國北方(主要是後魏的疆域)。

    【五一】“家童”,指“家客”、“奴客”,不是賈家的年輕子弟。《說文》■部︰“童,男有■(按即罪字)曰奴,奴曰童。”說明”童”指奴隸。而童子的童,古作“僮”,《說文》︰“僮,未冠也。”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正稱“小兒僮女”。和賈思勰同時稍後的顏之推則亦稱“奴客”為“家童”,如《顏氏家訓.治家》篇︰“家童八百,誓滿一千。”盧文解釋說︰“古僮僕作‘童’,童子作‘僮’;後乃互易。”《要術》卷三《蕪菁》篇︰“三載得一奴”,”二十載得一婢”,卷七《造神曲並酒》篇有“奴客”,這些都包括在當時所謂“家童”的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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