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序 序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史记》曰(一):“齐民无盖藏。”如淳注曰:“齐,无贵贱,故谓之齐民者,若(二)今言平民(三)也。”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盖神农为耒耜,以利天下;尧命四子【一】,敬授民时;舜命后稷,食(四)为政首;禹制土田,万国作乂【二】;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管子》曰(五):“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丈人曰(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传曰(七):“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古(八)语曰:“力能胜贫,谨能胜祸。”盖言勤力可以不贫,谨身可以避祸。故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夺邻国而雄诸侯(九)。

    《淮南子》曰(十):“圣人不耻身之贱也,愧道之不行也;不忧命之长短,而忧百姓之穷。是故禹为治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汤由苦旱,以身祷于桑林之祭【三】。……神农憔悴,尧瘦■,舜黎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勤,思虑不用,而事治求赡【四】者,未之闻也。”“故田者不强,囷仓不盈;将相不强,功烈【五】不成。”

    《仲长子》曰(十一):“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雨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六】,惰者釜之,勤者钟【七】之。矧夫不为,而尚【八】乎食也哉?”《谯子》曰(十二):“朝发而夕异宿【九】,勤则菜盈倾筐。且苟无(十三)羽毛,不织不衣;不能茹草饮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晁错曰(十四):“圣王在上,而民不冻不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为开其资财之道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体寒不得衣,慈母不能保其子,君亦安能以有民?……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粟、米、布、帛,……一日不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刘陶曰(十五):“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陈思王曰(十六):“寒者不贪尺玉而思短褐【一0】,饥者不愿千金而美一食。千金、尺玉至贵,而不若一食、短褐之恶者,物时有所急也。”诚哉言乎!

    神农、仓颉,圣人者也;其于事也,有所不能矣。故赵过始为牛耕【一一】,实胜耒耜之利;蔡伦立意造纸,岂方缣、牍之烦【一二】?且耿寿昌之常平仓【一三】,桑弘羊之均输法【一四】,益国利民,不朽之术也。谚曰:“智如禹、汤,不如尝更(十七)。【一五】”是以樊迟【一六】请学稼,孔子答曰:“吾不如老农。”然则圣贤之智,犹有所未达,而况于凡庸者乎?

    猗顿【一七】,鲁穷士,闻陶朱公富,问术焉。告之曰:“欲速富,畜五牸(十八)。”乃畜牛羊,子息万计。九真、庐江,不知牛耕,每致困乏。任延【一八】、王景【一九】,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炖煌不晓作耧犁;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二0】乃教作耧犁,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又炖煌俗,妇女作裙,挛(十九)缩如羊肠,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复不赀。茨充【二一】为桂阳令,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枲头贮衣【二二】。民惰窳羊主切,少粗【二三】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充教民益种桑、柘,养蚕,织履,复令种纻麻【二四】。数年之间,大赖其利,衣履温暖。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二十)细草,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寔【二五】为作纺绩、织纴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安在不教乎?

    黄霸【二六】为颍(二一)川,使邮亭、乡官【二七】,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某所大木,可以为棺;某亭豚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袭遂【二八】为渤海,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二二)榆,百本■【二九】,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二三)。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趣田亩,秋冬课【三0】收敛,益蓄果实、菱、芡。吏民皆富实。召信臣【三一】为南阳,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农耕,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三二】,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三三】,凡数十处,以广溉灌,民得其利,蓄积有余。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亲爱信臣,号曰“召父”。僮种(二四)【三四】为不其令,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死买棺木。颜斐【三五】为京兆,乃令整阡陌,树桑果;又课以闲月取材,使得转相教匠【三六】作车;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投贵时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间,家有丁【三七】车、大牛,整顿丰足。王丹【三八】家累千金,好施与,周人之急。每岁时农收后,察其强力收多者,辄历载酒肴,从而劳之,便于田头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肴而去;其惰■者,独不见劳,各自耻不能致丹,其后无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杜畿【三九】为河东,课民畜牸(二五)牛、草马【四0】,下逮鸡、豚,皆有章程,家家丰实。此等岂好为烦扰而轻费损哉?盖以庸人之性,率之则自力,纵之则惰窳耳。

    故《仲长子》曰:“丛林之下,为仓庾之坻【四一】;鱼鳖之堀【四二】,为耕稼之场者,此君长所用心也。是以太公封而斥卤播嘉谷,郑、白【四三】成而关中无饥年。盖食鱼鳖而薮泽之形可见,观草木而肥硗之势可知。”又曰:“稼穑不修,桑果不茂,畜产不肥,鞭之可也;杝(二六)落不完,垣墙不牢,扫除不净,笞之可也【四四】。”此督课之方也。且天子亲耕,皇后亲蚕,况夫田父而怀窳惰乎?

    李衡【四五】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树。临死敕儿曰:“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矣。”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恒称【四六】太史公所谓“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者也。樊重【四七】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种殖(二七)之不可已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书》曰(二八):“稼穑之艰难。”《孝经》曰(二九):“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论语》曰(三十):“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汉文帝曰:“朕为天下守财矣,安敢妄用哉!”孔子曰(三一):“居家理,治可移于官。”然则家犹国,国犹家,是以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其义一也。

    夫财货之生,既艰难矣,用之又无节;凡人之性,好懒惰矣,率之又不笃;加以政令失所,水旱为灾,一谷不登,胔腐(三二)相继:古今同患,所不能止也,嗟乎!且饥者有过甚之愿,渴者有兼量之情。既饱而后轻食,既暖而后轻衣。或由年谷丰穣,而忽于蓄积;或由布帛优赡,而轻于施与:穷窘之来,所由有渐。故《管子》曰(三三):“桀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二里,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也。”盖言用之以节。

    《仲长子》曰(三四):“鲍鱼【四八】之肆,不自以气为臭;四夷之人,不自以食为异:生习使之然也。居积习之中,见生然之事,夫孰自知非者也?斯何异蓼中之虫,而不知蓝之甘乎?”

    今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起自耕农,终于醯、醢【四九】,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号曰《齐民要术》。凡九十二篇,束(三五)为十卷。卷首皆有目录,于文虽烦,寻览差易。其有五谷、果、蓏非中国【五0】所殖者,存其名目而已;种莳之法,盖无闻焉。舍本逐末,贤哲所非,日富岁贫,饥寒之渐,故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

    鄙意晓示家童【五一】,未敢闻之有识,故丁宁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辞。览者无或嗤焉。

    (一) 见《史记.平准书》,“盖藏”作“藏盖”。

    (二) “若”,金抄作“若古”,“古”是衍文;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又讹“若”为“者”,变成“者古”,不通;张校作“者若”。按《史记.平准书》如淳注的原文是:“齐等无有贵贱,故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张校多“者”字亦通,故从张校。

    (三) 注中三“民”字,原均作“人”,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名改,宋以后一直沿用未改。《史记.平准书》原文作“民”,兹据以改复。

    (四) 金抄、黄校、张校作“是”,明抄、湖湘本等作“食”。按本段全文系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此句《食货志》原文是:“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要术》既删去“以黎民祖饥”,应以明抄作“食”为长,故从明抄。

    (五) 见《管子.揆度》篇,又见《轻重甲》篇,文字稍异。下面“仓廪实”云云,见《管子.牧民》篇,二“知”字上均多“则”字。

    (六) 《论语.微子》篇:“子路从(孔子)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

    (七) 见《左传.宣公》十二年,“人生”作“民生”。《要术》作“人”,可能也是唐人避改的。

    (八) 明抄、湖湘本无“古”字,金抄及《辑要》引有。

    (九) “故李悝……而雄诸侯”,节采自《汉书.食货志》。《食货志》原文是:“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及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邻国而雄诸侯。”

    (十) 见《淮南子》(《四部丛刊》本)《脩务训》,文字稍异。其中“阳盱”作“阳眄”,字书无“眄”字,疑误。

    (十一)《隋书.经籍志》着录有《仲长子昌言》十二卷。《昌言》系东汉仲长统撰,现已失传。《后汉书.仲长统传》采录其《昌言》中《理乱》等三篇,是极小一部分。唐.魏征等《群书治要》中收有“《仲长子昌言》”,与崔寔《政论》合成一卷,亦极简略。《要术》所引仲长统各条,均不见此二书所采录。其引文引到哪里为止,只能主观地就文义推断。

    (十二)《谯子》,或出三国蜀谯周,或出他人。书已佚。

    (十三)各本均作“有”,《辑要》引作“无”。“不织不衣”,循下句例应作“不织则不衣”解释,不作“可以不织不衣”解释,则此处应作“无”。

    (十四)晁错语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文字无甚差别。

    (十五)刘陶语见《后汉书.刘陶传》,文同。

    (十六)陈思王即曹植(子建)。今传《曹子建集》,已非完帙,不载此段语句。《艺文类聚》卷五“寒”引曹植所上表中有此记载,文句稍异,并有脱文。

    (十七)金抄、明抄作“尝更”;黄校作“常更”,“常”应作“尝”;湖湘本、《津逮》本等作“常耕”,讹。宋陆佃《埤雅》卷五”羝”引《要术》(虽未标明,实出《要术》)作“更尝”,陆游《感旧》诗自注引《要术》亦作“更尝”,证明金抄的正确。因“汤”属阳韵,“更”属庚韵,古韵阳、庚同部,故汤、更相协,正合古谚形式。后世汤、尝相协,乃倒“尝更”为“更尝”。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作“■”,无此字,误;金抄、湖湘本作“牸”,《孔丛子》原文亦作“牸”,音字,是母畜的通称,兹据改。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孪”,是双生子,误;金抄、《津逮》本等及《三国志.魏志》引《魏略》均作“孪”,指裙的过分褶叠费料,兹据改。

    (二十)“积”,金抄、明抄作“种”,误;据湖湘本等及《后汉书.崔寔传》改正。

    (二一)“颍”,明抄、湖湘本等作“颖”,误;据金抄、渐西本及《汉书.黄霸传》改正。

    (二二)金抄、黄校、张校作“树”,同《汉书.龚遂传》;明抄、湖湘本等作“株”。

    (二三)金抄及《辑要》引《要术》作“五鸡”,他本作“五母鸡”。按《要术》文句全同《汉书.龚遂传》,《龚遂传》亦无“母”字,故从金抄。

    (二四)金抄、黄校、明抄作“僮种”,张校作“童种”,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童恢”。兹从金抄,参看注释〔三四〕。

    (二五)明抄误作“■”,据金抄、湖湘本等及《魏志.杜畿传》改正。

    (二六)各本均作“柂”,讹。《说文》:“杝,落也。”《通俗文》:“柴垣曰杝。”即篱笆。音豸,又音移。段玉裁注《说文》:”《齐民要术》引《仲长子》曰:‘柂落不完,……’柂者,杝之误。”兹据改。

    (二七)明抄作“植”,兹依金抄作“殖”。

    (二八)见《尚书.无逸》篇。

    (二九)见《孝经.庶人章》,“因”作“分”。按此字有今、古文之异,今文作“分”,古文作“因”。《要术》采用古文。今本《孝经》为李隆基(唐玄宗)注本,采用今文作“分”。

    (三十)见《论语.颜渊》篇。

    (三一)孔子语出《孝经.广扬名章》,“治”上多“故”字。此”故”字湖湘本等有,金抄、黄校、明抄无。《孝经》邢昺疏:“先儒以为‘居家理’下阙一‘故’字,御注加之。”“御注”即李隆基注。可见此字原来没有,始加于唐。湖湘本等据加,非。

    (三二)金抄、黄校、张校作“履”,明抄、湖湘本等作“腐”。按“胔”音疵,指尸体腐烂,与“腐”为复词,自可解释。“履”是步履,“胔履相继”,虽可解释为腐尸如步履之相继,接踵而来,如《新唐书.李栖筠传》所谓“死徙踵路”,亦即卷二《种芋》篇“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的意思,但以作“腐”较明允,故从明抄。

    (三三)《管子》卷二三《地数》篇:“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而地非独为汤出财物也。”

    (三四)《仲长子》语,不见今传仲长统《昌言》,已在校记(十一)说明。此段语句,究竟至何处止为《仲长子》原文,很难确定。现在暂将全段作为《仲长子》原文。

    (三五)金抄作“束”,他本作“分”。当时写书卷束成“卷”,故从金抄。

    【一】 《汉书.食货志》:“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四子指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后亦简称羲和。事出《尚书.尧典》,记载尧命四人厘定春夏秋冬四时,以正农时。

    【二】 《汉书.食货志》:“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万国作乂。”事出《禹贡》。“乂”是治理的意思。

    【三】 “祭”通“际”,不是祭祀。“桑林之祭”,《淮南子.脩务训》作“桑山之林”,而《主术训》迳作“桑林之际”。又《本经训》:“禽(即擒字)封狶(大猪)于桑林。”高诱注:“桑林,汤所祷旱‘桑山之林’。”故“桑林之祭”,意即桑山之林际。《春秋繁露》卷十六《祭义》:“祭之为言,际也。”《广雅.释言》:”祭,际也。”上文“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淮南子》高诱注:“为治水解祷,以身为质。解读解除之解。”谓以身为质,为解除洪水灾害祈祷,也就是决心要把洪水治好,不惜捐躯献身之意。阳盱河,高注:“在秦地。”盱音吁。

    【四】 “求赡”,需要得到满足,生活过得好。

    【五】 高诱注:“烈,业也。”

    【六】 “簠、簋”,古时盛食物的器具,竹木制或铜制。簠,音甫,外方内圆;簋,音轨,外圆内方。但型制亦有小异者。

    【七】 “釜”、“钟”,古时量器名称。釜是六斗四升,钟是六石四斗。《左传.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

    【八】 “尚”,侥幸妄想的意思。《汉书.叙传上》:“尚粤其义。”颜师古注:“尚,庶几也,愿也。”《诗经.卫风.兔爰》孔颖达疏:“易曰:庶,幸也;几,觊也。是庶几者,幸觊之意也。”上文“矧夫”是何况的意思。

    【九】 “异宿”,指歇宿时有远近,因为走得快的已赶到前站,走得慢的还掉在后头,这是对下一句作比喻。

    【一0】“短褐”,粗麻短衣。

    【一一】赵过,汉武帝时任“搜粟都尉”(中央高级农官),曾总结农民经验创制成一种“三犁共一牛”的新农具(即今耧车),见卷一《耕田》篇引崔寔《政论》文。他教导和推广“代田法”和这种新农具的事迹与成效《汉书.食货志》有详细记述(卷一《种谷》篇引载其全文)。但牛耕不始于赵过,赵过只是在原已用牛耕的基础上有所改进。

    【一二】“缣”是细绢,“牍”是竹木简,有纸以前的文字,写在这些上面,即所谓“竹、帛”。其缺点是缣帛贵,竹、木简笨重。“方”是“比”的意思。这是说自东汉蔡伦用植物纤维改进造纸方法后,比起过去来,就没有用“缣、牍”那样烦费了。事见《后汉书.蔡伦传》。

    【一三】西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在边郡修建仓库,谷贱时以较高的价格买进,贵时以较低的价格卖出,以调节粮价,叫做“常平仓”。事见《汉书.食货志》。

    【一四】桑弘羊的“均输法”,在经过试办阶段后,于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正式施行于全国。办法是把各地一向为商人所争购贩运牟利的产品,列为人民向政府缴纳的实物贡赋(即将原征贡赋的品类改变),由政府直接征收掌握,除一部分按需要迳运京都长安外,其余都由当地转运到市价较高的地方卖去,把钱交回中央。这就是所谓“均输”。主要目的在平抑物价,防止商人投机倒把,而增加中央收入。事见《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

    【一五】“尝”是曾经,“更”是经历。这句古语是说,即使聪明如禹汤,终不如亲身实践得来的知识高明。

    【一六】樊迟,孔子弟子,事见《论语.子路》篇。

    【一七】猗顿,春秋时人,在猗氏(今山西临猗县,一说安泽县)牧养牛羊致富。事出《孔丛子》卷五《陈士义》篇,有较详记载。所载陶朱公(即范蠡)语作:“子欲速富,当畜五牸。”《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篇再引此句同《孔丛子》。“五牸”,据《养牛马驴骡》篇注文,指牛、马、猪、羊、驴五种母畜。《史记.货殖列传》及《汉书.食货志》均称猗顿以盐业致富,无繁殖牛羊致富说法。

    【一八】任延,自汉光武初年至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十八年)病卒,历任九真、武威、颍川、河内四郡太守。在九真四年。事见《后汉书》及《东观汉记.任延传》。“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一段文字,见于《后汉书.任延传》,指任延。王景事迹,与此相类,故《要术》连类并称,参看注释【一九】。三百年后俞益期迁居其地,记述自任延教导犁耕以来,有“白田”、”赤田”的两熟稻,“米不外散,恒为丰国”(参看卷十“稻〔二〕”注释【一】)。

    【一九】王景是东汉着名水利专家,治理黄河,着有功绩。《后汉书.王景传》称景于汉章帝建初八年(公元八十三年)任庐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芍陂是我国最早的大型蓄水陂塘,“陂径百里,灌田万顷”(王景传李贤注)。今安徽寿县安丰塘是其遗址,但已淤缩很多。庐江郡治在今安徽庐江县。

    【二0】皇甫隆,三国魏时人,嘉平(公元二四九至二五三年)中任炖煌太守。《三国志.魏志》卷十六《仓慈传》注引《魏略》称:”初,炖煌不甚晓田,常灌溉滀水,使极濡洽,然后乃耕。又不晓作耧犁、用水。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隆到,教作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下文接叙节省裙料一事,《要术》文句,全同《魏略》。“耧犁”即耧车。皇甫隆不仅向炖煌地区传进播种器,并且还改进了耕作和灌溉技术,所以得到增产。

    【二一】茨充,汉光武时继卫飒任桂阳太守,事迹见《东观汉记》及《后汉书.茨充传》,前者较详,后者简略。《要术》说茨充任桂阳县令,与本传不同。核对《要术》材料来源,似出《东观汉记》,如非《汉记》有残阙,疑即《要术》有误字。桂阳郡治,在今湖南郴县。桂阳县即今广东连县。“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东观汉记》原有,非《要术》所加,原文是:“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履,皆充之化也。”因此“今”指《茨充传》写作的时代,不是贾思勰时代。

    【二二】崔鸿《十六国春秋》:“王延,后母遇之无道,恒取铺穣及败麻头,与延贮衣。”这里“以麻枲头贮衣”,当时没有棉花,当地又不知养蚕,用废麻头装进夹衣中取暖。“枲”音喜,大麻雄株。”麻枲头”是缉绩麻缕过程中剔剩下来的杂乱麻纤维,也叫“麻脚”。

    【二三】“粗”是南楚人称麻鞋草履的俗名,这里不是“粗”的异写字。扬雄《方言》卷四:“屝、屦、粗、履也。……南楚、江、沔之间,总谓之粗。”史游《急就篇》颜师古注:“粗者,麻枲杂履之名也,南楚、江、淮之间,通谓之粗。”字亦作“■”,《释名.释衣服》:“荆州人曰■,丝、麻、韦、草,皆同名也。■,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说文》:“■,艸履也。”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即引《东观汉记》“少粗履”此句以证释说文“■”字。桂阳地属南楚,茨充正用了当地的方言,《茨充传》是根据茨充的材料写的。上文“窳”,音羽,懒的意思。

    【二四】“纻麻”即苎麻。

    【二五】崔寔,东汉后期汉桓帝时人,着有《四民月令》和《政论》。二书均已失传,《要术》各篇均有引到,特别是《四民月令》,由于《要术》的引录,最早保存了大量的资料。崔寔事迹见《后汉书.崔寔传》。五原郡大致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五原、临河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部地区。

    【二六】黄霸,汉武帝末年做过“均输长”,汉宣帝时二次出任颍川太守,先后八年。后累迁至丞相。《要术》所述事迹,节引自《汉书.黄霸传》。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县。

    【二七】据《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邮亭”指传送文书的止歇站(即驿站),“乡官”指乡政府办事处,当然也包括其基层小吏,即所谓“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赋税、诉讼)、“游徼”(掌治安)。下文“乡部”,即指乡办事处。

    【二八】龚遂,汉宣帝时年七十余,初任渤海太守。《要术》所述事迹,出自《汉书.龚遂传》。渤海郡约有今河北省滨海地区。龚遂、黄霸,世称“良吏”,文献上往往“龚黄”并称。

    【二九】“■”即“薤”字。

    【三0】“课”,指检查考核其收获多少,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下文“督课”则指督促与课罚。

    【三一】召信臣,稍后于龚遂,曾任零陵、南阳、河南三郡太守,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三十三年)征为少府。《要术》所述,节引自《汉书召信臣传》。南阳郡有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偏西地区。

    【三二】“乡亭”是汉代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即所谓“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汉书.百官公卿表》)《易经.序卦》:“离者,丽也。《说文》:“丽,旅行也。”《诗经.小雅.鱼丽》毛《传》:“丽,历也。”是“离”即经历之意。《要术》语出《汉书》,《汉书.西域传上》“离一二旬”,颜师古注:“离,亦历也。”证明“离乡亭”意即“历乡亭”,不是离开乡亭。此句意谓召信臣进入农村,随在止宿,其止宿之处,经历各乡各亭,很少呆在太守衙门里。

    【三三】“水门”即水闸。“阏”音遏,作“堰”字用。《汉书》颜师古注:“所以壅水。”周寿昌《汉书注校补》:“提即堤字。”《汉书补注》引钱大昕:“提阏即堤堰。”

    【三四】范晔《后汉书.童恢传》李贤注称,童恢,谢承《后汉书》作“僮种”。据此,僮种即童恢,《要术》材料,似根据谢承《后汉书》。但《要术》所叙僮种事迹,范晔《后汉书.童恢传》不载。谢承《后汉书》已失传,现在残存的《东观汉记》亦无僮种或童恢传记。二人关系究竟如何,已无从查证。不其县在今山东即墨县。

    【三五】《三国志.魏志.仓慈传》:“京兆太守济北颜斐,……为良二千石。”裴松之注引《魏略》:“颜斐,字文林。……黄初(公元二二○至二二六年)初,转为黄门侍郎,后为京兆太守。始京兆从马超破后,民人多不专于农殖。又历数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为民作久远计。斐到官,乃令属县整阡陌,树桑果,……。”下文与《要术》所记相同。但《要术》作“颜裴”,丁国钧《校勘记》:“以其字文林推之,此‘裴’字当为‘斐’之讹”,兹据《魏略》改作”斐”。汉代的京兆尹,魏改称京兆郡,郡治在今西安附近。

    【三六】“匠”指制车技艺。

    【三七】“丁”,坚实的意思。

    【三八】王丹,东汉初人,《后汉书》及《东观汉记》均有传。下文“■”,同“懒”。

    【三九】杜畿,东汉末魏初人,任河东太守十六年。《三国志.魏志》有传。《要术》所叙,与《魏志》相同。河东郡在今山西省西南隅。

    【四0】“草马”即母马。

    【四一】《诗经.小雅.甫田》:“曾孙之庾,如坻如京。”廪积为仓,露积为庾。京、坻皆有高丘之义,这里是说谷物堆积得象高丘那样,形容很多。

    【四二】“堀”通“窟”。

    【四三】“郑”,指秦王政(即秦始皇)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韩国水利专家郑国主持开凿的郑国渠;“白”,指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九十五年)白公主持修凿的白渠。二渠均引泾水灌溉,使关中农产获得丰收。

    【四四】仲长统时期封建庄园在形成中,大小庄园主役使着大量的和不少的“奴客”,这里用鞭打、杖揍的办法对付他们,充分暴露庄园主对男女“奴客”的残酷。

    【四五】李衡,三国时仕于吴,后出任丹杨太守。《吴志.孙休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李衡,……汉末入吴。……后尝为诸葛恪司马。……恪被诛,求为丹阳太守。……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后密遣客(按指“佃客”、“奴客”)十人,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晋咸康(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中,其宅上枯树犹在。”《水经注》卷二七“沅水”并载其事:”沅水又东历龙阳县之泛洲。洲长二十里,吴丹杨太守李衡植柑于其上。”武陵郡的龙阳县,吴置,在今湖南汉寿县,地当沅江入洞庭湖处。“泛”同“泛”,“泛洲”指湖中大片的淤积洲。“甘”即“柑”字。又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传》亦载其事,但说“汉末为丹阳太守”。李衡妻是习竺之女,与习凿齿同族。

    【四六】“恒称”云云,是李衡自己常说的话。李衡死后,其子将千树柑橘的话告知母亲。其母从七八年前忽然不见了十户“奴客”和李衡常说的话联系起来推测,才知道有在龙阳营植柑园的事。这常说的话就是:“汝父恒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家。’”上一注释所引《襄阳记》等三项资料均有是项记载。太史公语见《史记.货殖列传》。

    【四七】樊重,汉光武刘秀的外祖。《要术》所述,见《后汉书.樊重传》,文句全同。

    【四八】“鲍鱼”,即腌鱼,不是鳆鱼(石决明)。《释名.释饮食》:“鲍鱼,鲍,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奄”即“腌”字。参看卷七《货殖》篇“鮿、鲍千钧”颜师古注。

    【四九】“醯”音兮,原义是酸,这里包括《要术》制醋、作菹和酿造各法。“醢”音海,原义是肉酱,引申为“烹”,这里包括各种酱、豉和酱藏食物以及腌腊、烹调各法。

    【五0】“中国”,指我国北方(主要是后魏的疆域)。

    【五一】“家童”,指“家客”、“奴客”,不是贾家的年轻子弟。《说文》■部:“童,男有■(按即罪字)曰奴,奴曰童。”说明”童”指奴隶。而童子的童,古作“僮”,《说文》:“僮,未冠也。”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正称“小儿僮女”。和贾思勰同时稍后的颜之推则亦称“奴客”为“家童”,如《颜氏家训.治家》篇:“家童八百,誓满一千。”卢文弨解释说:“古僮仆作‘童’,童子作‘僮’;后乃互易。”《要术》卷三《芜菁》篇:“三载得一奴”,”二十载得一婢”,卷七《造神曲并酒》篇有“奴客”,这些都包括在当时所谓“家童”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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